刘效仁
正当公众为国家有关部门“三年内禁止公款接待吃鱼翅”的表态莫衷一是之际,温州市委市府已同时下发了《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及《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严禁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7月6日《人民日报》)
“最细接待清单”赢得了公众力挺,让人想起一句老话,坐而论道莫如起而行!
对于公款接待的高消费高浪费,公众早就啧有烦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也纷纷上书建言。丁立国就联合三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也有代表建议公款招待禁喝茅台。前几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正式发函给丁立国,表示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虽然该回复比起没有回复或不给书面回复进步了许多,但“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会在一两年”的表态,还是一下子炸开了锅。
禁止公款吃喝的高消费以及暴殄天物越早越好,越及时越好。当然机关行文从调研到草拟再过发文需要一个过程。何况必须统筹考量,将冬虫夏草、穿山甲、熊掌、娃娃鱼、鱼翅之类一并禁止,自然就需要从制度上予以顶层设计,尤其需要财政及监察等机构的协同配合,并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制约和处罚,才不至于让相关禁令成为表面文章,一出台即被束之高阁。
但三年内出台,最快也要一两年的行政效率,委实不敢恭维。因为这不仅有违务实高效的行政准则,更可怕的是,长达几年的缓冲期或将成为公款高消费的疯狂期,反倒可能刺激一些饕餮之徒的食欲。
事实上,如果一揽子规定一时搞不出来,完全可以选重要的先公布执行,也可大大缩短“出台”时间。当然,更不妨各地先行一步,“率先垂范”,不必坐待中央文件出台。
温州的可贵之处,就是不攀不比,不坐而论道,勇于担当,大胆的试,大胆的闯。不仅明确禁止鱼翅茅台的奢侈性消费,而且明确每人每餐60元;不仅明确了工作餐在机关食堂,即使需要到酒店也不得安排在星酒店;不仅明确实行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而且规定了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不得搞层层陪同。可喜的是,公务接待费要每个月都公开公示,可以说抓住了遏制公款高消费的牛鼻子。更可贵的是令出法随,明确了罚则。对违反“细则”的,直至给予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经办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略显不足的,只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公示,有可能限制了公众的查阅和监督。可无论怎样,温州先行试水了,未让公众等“三年内”。既有标准,又有公开,再加上罚则相伴,接下来,就看执行力如何?可至少是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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