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文《妙法莲华经》的汉字书签
(2012-06-14 2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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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西夏学界,早前一直认为莫里瑟在得到这3册西夏文写经时,书上已有汉文书名提示。1932年出版的《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西夏文专号》中,有两篇文章提到这个问题。
罗福苌遗作《<妙法莲华经弘传序>释文》跋云:
庚子之乱,法人毛理斯氏得西夏写经三册于北京,皆绀色金书……外面有汉字题签:“西夏译添品妙法莲华经某卷”,盖转翻隋弘治年阇那崛多等所谓足本也。
聂历山《西夏语研究小史》云:
唯据毛氏文中所附插图观之,氏所用力最勤、成功最大之此经第一卷第一页释文,原本此页乃系白纸,边栏右方原来已有汉字注释。疑用白纸之书主必为一汉人,远在毛氏之前,即曾试通其文,注释于次。毛氏将此页连同瓷青纸金书之三卷一并购得,其所有研究,盖大半得力于此也。
二人均谓莫里瑟藏本题有汉字经名,惟一云书于外面,一云书于首页。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后来“鹤龄注释,莫里瑟购买并据以解读”的说法。
但当年在北京与莫里瑟、贝尔多一起发现这部经书的伯希和不同意“汉文注释”一说。2003年第四期《书品》杂志发表的聂鸿音译《伯希和西夏语文评论四种》,在对聂历山著作的两篇评论中均提到莫里瑟藏本。除了声明该书并非在北京“买到”,而是他们三人在城中白塔下一堆旧书中“捡拾到”的之外,还特别就是否有“汉文注解页”作出说明。伯希和在1932年评聂氏《西夏语研究小史》时说:
聂历山先生关于莫里瑟所用那个写本的臆断不太正确。毛利瑟的那个写本从头到尾都是用金泥写在磁青纸上的,根本没有白纸的附页,也没有汉字的注解,聂历山先生所谓行间的汉字其实是毛利瑟本人根据汉文本《法华经》添加上去的。
聂鸿音就此在译者前言中说:
中国学者后来对其(《妙法莲华经》)发现过程和流传情况的介绍都是本于聂历山的转述。人们传言这几卷“来历不明”的书是毛利瑟在北平的某个地方“买到”的,同时买到的还有一页或几页不知什么人用白纸写的解读稿。出于学术上不服输的心理,中国人不相信外国人能凭一己之力解读如此繁难的文字,于是猜测这份白纸解读稿是此前某个中国人早就写好了的。由此再进一步发挥,据史金波先生介绍,贾敬颜先生还曾把白纸解读稿的作者考证为清代学者鹤龄。事实上,如果看了伯希和以当事人身份记下的当年那段史实,我们就应该不至于在此类考证上徒耗时间。
“白纸注解页”的图片,1913年出版的罗福成《西夏译莲华经考释》曾经转载,可以看出确实是莫里瑟添加的,因为给每个字用西方数字编了号码。聂历山及后来的类似说法不能成立,应该纠正。
但聂鸿音的这段评论并不完全符合事实。首先中国学者对莫里瑟藏经的认识并非全部来自聂历山,如罗福苌去世于1921年,他的“汉字题签”说自然早于这一年,与聂历山毫无关系。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另一个“当事人”即莫里瑟,明确说他的《妙法莲华经》上有汉字题签。在《西夏语言文字初探》[唐均译。《国外早期西夏学论集(一)》,97-133页]中,他说:
“我将要提到的这部书在我手边共有三卷,第一卷首叶贴有一张汉文的纸签,表明这是著名佛经《妙法莲华经》的西夏文译本。”
又说:
“至于这部书本身,汉文书签已经告诉我们是《添品妙法莲华经》的译本,当是转译自竺法护和鸠摩罗什的旧译、7世纪初阇那笈多和法护校订的本子。”
莫里瑟的说法明确而具体,自应从信。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汉文提示,他一定会说明认定此书为《妙法莲华经》的其他依据。事实上除了“汉文书签”,文中对此并无一字涉及,可见“汉文书签”确实存在。
同为“当事人”,莫里瑟和伯希和一起发现经书,又是书的主人和研究者,而且是当时人说当时事(伯希和是30年后的追忆),如果两人观点冲突,莫里瑟的说法更值得采信。其实仔细看,伯希和的说明只针对聂历山说的“白纸注解页”,并未涉及“汉文书签”问题,不构成对莫里瑟说法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