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巴中商会秘书长人选确定
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巴中商会于2009年4月8日召开了会长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并确定了秘书长人选及待遇与职责。
1、人选:
根据筹备组组长和会长提名,经市工商联(总商会)同意,提名人选为周鹏程。与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一致认为现筹备组办公室主任周鹏程同志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组织能力较强,热爱老乡事业,乐于奉献,同意任命周鹏程同志为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巴中商会秘书长。
2、待遇:
由会长会议决定,报市工商联(总商会)备案。
3、职责:
根据《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巴中商会章程》(2009年3月25日通过)第二十九条规定,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根据《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巴中商会会费交纳及管理》(2009年3月25日通过)第4条《财务管理》规定(1)、商会独立核算、独立财务;(2)、商会财务工作由秘书处管理;(3)、商会的开支经会长审批后报销;(4)、商会秘书处每半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缴及费用开支情况,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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