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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丑闻八卦犹如美味小吃?

(2009-05-10 19:36:13)
标签:

丑闻

八卦

名人

禁播令

娱乐

分类: 吴钩无语--闲情逸致
   名人丑闻八卦犹如美味小吃?名人丑闻八卦犹如美味小吃?

如果提个问题:媒体上什么信息很吃香很热火?回答一般是:名人丑闻!包括绯闻,秘闻,奇闻,隐私,八卦,劣迹。所以催生出一批播报名人丑闻隐私八卦的著名媒体和专栏,同时造就一批丑闻隐私八卦的著名写手——这些写手往往被媒体捧为至宝,称为名家,如果是网络写手,那博客或者论坛点击率往往高得让人咋舌。

媒体和写手热衷于名人丑闻隐私八卦的根由,是民众对于此类信息的热情关注。无论是读者、观众、还是网民,喜欢收集阅读名人隐私八卦的很多。吴钩无语曾随机询问了某单位近50位高中以上文化的员工,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关注的,虽然其中有些并不非常热衷,但还是经常阅读或者谈论的。这个结果,大体就是丑闻隐私八卦信息点击率阅读率奇高的的注释。

关于名人丑闻绯闻隐私八卦,吴钩无语觉得很像一种传统美味小吃——臭豆腐,闻闻臭吃吃香,吃客踊跃,吃客盈门,大江南北,莫不如此。大家都闻到臭豆腐的丑味,但吃着就是香,吃了还想吃。大家也知道名人丑闻绯闻隐私八卦不是正路子,但看了就会觉得有趣,扯谈起来越加津津有味。

不妨打个比方,如果说,喜欢臭豆腐是饮食文化中的一个传统,那么,热衷名人丑闻绯闻隐私八卦则是民间传播文化中的一个传统。这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而是由来已久源远流长。

由于人类既是群体的又是个体的,所以心理学研究发现,窥探他人的秘密是许多人的心理向往——只是有些人将此压抑了,有些人将此实现了,这很可能是名人隐私八卦被人们关注青睐的一般心理机制吧。吴钩无语经过分析,认为虽然具有一般心理机制,但人们对待名人丑闻隐私八卦的现实心理取向是有明显区别的,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各类型:

道德批判型。这一类人的心理取向是以道德观念为原则,旨在通过对名人的丑闻绯闻劣迹的收集、了解、掌握、披露,进行道德批评、批判。比如,前些时候,雷锋的一些战友听说了田亮将可能出演雷锋的消息,立马发表意见,对田亮曾经犯过的某些错误进行批评,并且以此为由反对田亮出演雷锋。再比如,有些网络写手和读者对歌手董文华在赖昌星案件中的错误进行的批判,都可以看做此种类型。如果媒体或写手以此类心态处理所谓名人丑闻隐私八卦,借此提醒人们,即使名人,照样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必须随时保持相应的道德自律,那一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在批评或者批判的时候,必须把住“过犹不及”的“度”,不要把名人一定看做完人,无限上纲上线。

对比嘲弄型。这一类人的心理取向是用嘲弄讥笑的心态看待名人的丑闻绯闻八卦,从而使自己达到某种心理的平衡。名人,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一般都超出常人,超出小民百姓,但是,如果他们出现了某些丑闻,被揭露了某些错误,被曝光了某些足以让别人嘲笑的隐私,那就如开屏的孔雀被人看到了美丽羽毛后面的肮脏不堪的屁眼,于是,写手和看客都可以从中得到某种满足,使自己和名人之间原来巨大的社会经济落差得到一些平衡。比如,对于艳照门事件,那些台上光鲜照人的女明星们,突然被爆出了天大臭事,会让人觉得何等可笑!可怜!可悲!这时,虽然自己没有女星那样美丽多彩,但自己的清白无暇显然比她们要清高和纯洁不少,至少不会出丑露怪。

窥私扯淡型。这是一种非常基本和典型的心理取向,这一类人就是为了了解一点名的人隐私八卦而去关注他们,窥视他们,阅读有关他们的各种八卦信息,而他们掌握这类信息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了满足一点窥私的欲望,多一点扯淡的谈资。与上面两种心理取向不同的是,这种心理类型的人们,即使知道了名人的某些丑闻绯闻隐私,一般也不会态度激烈的批评批判,或者嘲弄讥笑,相反,他们可能还会惋惜,叹息,狠其不争,怒其不幸。

当然,这三种心理类型并不是截然水火,有时会紧密的纠缠在一起发生作用,混合成种种复杂的心态,难分难解。但是,不管哪种心态,或者各种心态如何交织,大部分民众对名人丑闻隐私八卦的兴趣是热情的主动的牢固的,其心态十分类似对待美味小吃臭豆腐。

正因为如此,媒体和写手联手利用名人的有关信息进行炒作,就成为娱乐产业运作市场的一大常备手段。而这种手段现在开始受到抑制。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当做一个事件来炒作是不被准许的,但广电总局并不是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该负责人还表示,总局对于明星的八卦新闻炒作也是不提倡的,“比如哪个明星又怀孕了、生孩子了,记者就跑到医院去偷拍,这也没什么意思。”

吴钩无语以为,抑制过度炒作是应该的,但广电总局的禁令似乎显得没有多少水平,相关负责人的说辞也勉勉强强。什么样的算是炒作,什么样的叫作宣传,那种应该禁止?那种应该放行?如果,媒体对名人的丑闻进行“革命大批判”行不行?如果犯了“丑闻”的名人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可不可以宣传?汤唯一脱成名不值得鼓励可是现在人家穿了衣服为何不可以上镜?有些隐私八卦是否可以让大家开心一看?等等,都有些让人看不太懂。或许,广电总局还有后续详细执行细则公布,那当是我们期待的。不过,既然广电总局可以发话严管广电媒体,那建议先把播放虚假医药广告信息和其他假货的各级广电频道整治一下如何?这些东西的恶劣影响绝不会比名人丑闻之类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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