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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健康导报记者 黄宝灼 实习生
詹丽娟
每年省消委会都会接到许多整形美容纠纷的投诉,这些消费者有的美容不成反毁容,有的维权不成。省消委会办公室主任孟明明提醒,消费者在决定整形美容前,一定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并要与整形美容机构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以便万一出现意外,可以有效地为自身维权。
案例一 除疤反留疤 调解把钱赔
2007年11月,福州市民江先生在市区某整形医院做疤痕清除手术,当初就诊意愿是其颈部烧伤遗留疤痕已10余年,影响美观,要求进行手术改善。医院当天就实施了疤痕切除手术,因手术不理想,颈部左侧疤痕与皮肤交界处稍隆起,于2008年1月13日又重做了一次手术,还是无改善,并在2009年11月12日打了二次疤痕软化针,疤痕仍未见好。到了2010年1月,经诊断却出现疤痕增生。
对于此种情况,该整形医院也束手无策,提出让江先生到上海重做手术,费用由该院负责,但江先生不同意去,还曾多次带人到该院游说。
“治疗了三年,花费约三万元,现在疤痕反而越做越严重!”江先生表示很气愤,故要求赔偿损害费20万元,而该院表示自己有一定的责任,但认为疤痕在颈部,和江先生日常护理也有一定的关系,只同意赔偿5万元。最后,双方经调解,该院一次性赔偿江先生人民币7万元。
案例二 割完双眼皮两眼不对称
家住福州台江区的陈女士今年40岁,打扮比较时尚,熟悉她的人都觉得她挺年轻,很难从外表看出她的真实年龄。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对自己的容貌越来越不自信。今年春节期间,陈女士听朋友介绍说在某县城开有一家美容院技术不错,于是陈女士来到这家美容美发店,对老板说自己想做个切眉手术,但店老板竭力向她推荐再做个切眼袋手术,可以让她更漂亮更年轻,“一般可以年轻8到15岁,至少能年轻8岁。
手术前,当陈女士询问是否需要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时,该店老板表示,这是个小手术,又不是大手术,一会就搞定了,不用麻烦。手术完,陈女士在回家的路上就呕吐不止,一直吐到夜里。第二天,陈女士的眼皮肿得老高,她给美容院打电话说明自己的症状,美容院老板称这是正常反应,过几天就好了。
在家休息了几天后,陈女士如期去美容院拆了线。回家后,陈女士迫不及待地拿出镜子,却发现自己右眼的眼皮割多了,右眼皮往上吊,两眼不一样高,看上去不对称。见自己的眼睛没有像店老板承诺的那样变得好看,陈女士向美容院老板反映情况后,对方称还在恢复期,让陈女士不要急,3个月后会恢复自然的。
陈女士在家耐心等了近1个月,仍不见好转,再打电话,对方不是说在外地,就是说不在店里。陈女士发现店里竟然还有两名顾客因美容事故在和老板吵架,情况和她差不多,她顿时感到很无助……
提醒一 整形美容选正规医院
“以上案例都是因美容整形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消费者与美容整形机构之间已存在整形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就是有权要求整形机构在对其进行整形手术,手术达到其承诺的效果。”孟明明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孟主任表示,该案是因为整形机构为整形人实施的手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整形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做美容手术前一定要树立‘美容有风险’的意识,接受美容整形手术应慎之又慎,并尽量选择正规医院的专科医生和质量可靠的整形材料,千万不能贪一时便宜而遭受‘毁容’之苦。”孟主任提醒。
提醒二 医疗整形美容如何维权
“我国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已超过5万余所,接受整形人数达300万人次。消费者在做医疗整形美容前,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除了选择有资质的医院、查清医生资历外,还一定要签《手术知情同意书》,它是一份医疗法律文件,对于维权至关重要。”孟主任说。
他介绍,签订时要注意五个方面:一是《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告知的手术种类是否和自己要做的手术相同;二是自己要做的手术有什么并发症、有什么危险,以及手术中各种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院方对哪些问题负责任,哪些问题不属于院方的责任等;四是《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定要整形美容机构盖章、手术医生和消费者双方签字,而且一定要一式两份,才能生效,消费者自己要保留一份原件才行。五是消费者在签字时最好不要在其他注意事项后面留有空白,如果消费者确实没有可以附加的内容,建议应在该空白区域内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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