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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公立医院联手社区医院 患者可转诊大医院

(2010-10-21 11:23:12)
标签:

公立医院

社区医院

患者

健康

分类: 健康资讯

13901

榕公立医院联手社区医院

患者可转诊大医院

    公立医院将对口“牵手”社区医院,在社区医院,您就有望得到公立医院医师的诊疗。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医院拥挤不堪看病难,基层卫生院门可罗雀的状况有望改变。


建医疗联合体 
    根据意见,福州城区内的省立医院、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等6所综合性医院和福州市区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区域划分,与福州市区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开展对口支援双向转诊试点。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实现分工协作。探索在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中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等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关系。


大医院名医将坐诊社区医院
    我省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模式。

    根据意见,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可通过预约挂号,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而病人在大医院度过危险期后,也将及时下转到社区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也可为患者提供在上级医院开展的检验、检查预约,并反馈检验、检查结果。
    上级公立医院每天至少派驻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到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可定期分批轮换。选派人员中既要有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人员。


提高基层医院看病报销比例
    我省鼓励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在上一级医院的住院患者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还将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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