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成食用产品 会滥用吗?
我省食品安全、中医、中药和营养专家:人参偏向药物,列入药食目录可能埋下隐患,但不会出现滥用现象。
□
本报记者 林锦旺 实习生 吴丁贵 文/图
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明年5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人参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该标准提到,人参不是药物而是药食产品。据有关媒体报道,在经过严格的毒性试验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已原则同意将人参列入药食产品目录。
药食产品,又称为药食同源物品,即既可以当作药物又可以当作食品,最常见的有桂圆、莲子、生姜、枸杞、山楂等。
柯声涛在中药房已经工作将近40年,煎熬中药是他每个工作日重复的事情,他对每味中药了如指掌。12月12日早上,在福建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中药加工室内,当记者提及“如果人参变成食品的话”时,他回答很果断:“人参不可能成为食品!”在他的印象中,从祖辈起,人参一直属于中药的一味。
类似的质疑声还来自我省中医、食品安全、营养等专家,他们认为,人参不适合作为食品。那么,在这之前人参有产品标准吗?明年5月1日标准实施后,人参是否因此不受限制而大行其道呢?
现状
身份模糊:药品?保健品?食品?
将“人参”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查询,显示含有人参成分的“国产药品”有911条记录。在保健品框中,含有人参成分的“国产保健食品”也有59条记录。
记者从各大医院获悉,人参并未纳入医保。福建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王宁娜表示,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人参是“滋补药”。
据2005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写的《药品不良反应知识100问》,将人参作为“滋补药”。但据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列物品87种,其中没有“人参”;《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列物品114种,其中记者找到了太子参、北沙参、玄参、西洋参等品种。
记者走访福州新华都、永辉等超市发现,“人参糖”、“人参茶”、“人参牙膏”等与人参相关的产品,这些产品包装上的批号都是“食准字”。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人参用于药品成分时,属于药品。人参切片泡水喝时,属于滋补品。
人参终于有标准,那么该标准是否科学呢?
质疑
记者采访了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刘建华、福建省中医药学会脑病分会常委郑关毅、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林文庭、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营养门诊主任余良珍、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讲师张怡、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王宁娜、主管药师柯声涛,他们均对“人参归入药食产品”存疑。
中医专家
人参在药方中为“君药”
刘建华介绍,人参主要针对具有气虚(精神疲劳,没有力气,气喘吁吁)症状的疾病,在药方中都是占据着“君药”的地位,起主要作用。尽管药膳可以利用,但主要还是作为药品,不宜当食品。
她还强调,用人参必须首先选对品种,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郑关毅介绍,常用的人参有野山参、高丽参、西洋参、园参等,其中除了西洋参性凉之外,其余都属温性。西洋参适合虚火型病人,其他参则适合虚寒型病人。体质“实”热者、血压高的病人不宜使用。
他补充,人参还有禁忌季节。夏天、春天都不适合吃人参,秋天不宜多吃,因为秋天是皮肤病多发季节,可能引起湿疹等,最合适的季节只有冬天。
“普通食品是没有这么多讲究的,人参还是偏向药品。”他强调。
营养专家
人参不会入食谱
作为福建省内首家营养门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营养门诊从一开始就将人参排除在膳食食谱之外,只有在家属提出来要用、同时医生也觉得可以的情况下才使用。
该门诊主任余良珍告诉记者,人参的使用一般只通过口头指导,并没有体现在病历上。其他诸如莲子、红枣等药食产品在膳食上则经常使用,但对于人参,她再次强调:“即使变成药食同源产品后也不考虑。”
“人参是滋补药,纳入药食产品并不科学。”她表示担忧。
福建医科大学营养与保健学系副教授林文庭指出,人参含有5%到6%的人参皂甙,这是其他药食同源产品所无法企及的,不能多吃。因此“不宜归入药食产品”。
中药专家
人参与山药等不同
柯声涛说明,人参不同于其他药食同源产品,就鲜品与干品而言,如山药、淮山、枸杞等,鲜品可以随便吃,晒成干才能算药,而人参不同,鲜品与干品具有一样的药效,只是用量不同而已。因此,没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批文,在市场上是不能像卖山药一样卖人参的。
“山药一口气吃两公斤都没事,但是如果是人参的话,不要说两公斤,100克以上就有可能马上让人送入急诊科抢救室了。”对于人参归入药食产品,柯声涛深为忧虑。
隐患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林文庭介绍,如果人参纳入药食产品,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其种类、范围和用量与普通食品一样,都将不受限制,原则上允许饮料、蜜饯、浓缩汁等人参制品的出现。“但人参有副作用,小孩吃了不太好特别是刚出生的小孩。”
不良反应漏检
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陈主任告诉记者,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只负责含有人参成分的药品的检测,不对保健食品进行检测。到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未检测到含有人参成分的药品的不良反应。
林文庭也承认,一直以来人参是作为保健食品使用的,对保健食品而言,在加工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毒理学检验,要是人参归入药食产品之后,就可以“越过”这层检验了。
人参添加儿童食品可致性早熟
“如果确实出现人参蜜饯的话,儿童食用很危险的。”余良珍说。
郑关毅也担心,制作成蜜饯、糖果之类的零食可能也使小孩进入无节制食用的误区,尽管只是含量较少
他还举例,例如一家人煮一锅人参母鸭汤,小孩子自然也会食用。人参会促进儿童提前发育,七八岁男孩子变声、女孩子来月经的现象,都是“补过头的后果”。
人参滥用综合症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药品不良反应知识100问》提到:滋补药本身也是药,药品本身都有双重性,不但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而且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人参,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
刘建华指出,人参每次用量必须严格控制在3~15克之间,而且不能连续使用。
王宁娜分析,连续使用两周以上,容易出现人参滥用综合症,神经系统表现为头晕、烦躁、心悸、失眠等,呼吸系统表现为呼吸困难、憋闷,胃肠系统则为恶心呕吐等。“对特殊人群来说危害更大。”她强调。
记者了解到,在急诊科的抢救中,大剂量的人参往往用于对心脑血管病人的抢救。
“反过来说,对于高血压病人来说,滥用人参会使他们血压骤升,导致脑中风。”王宁娜常常看到这类报告。
王宁娜强调,人参汤会刺激胎儿的脑血管,使脑血管无法承受而损伤,孕妇食用人参补品,容易生出痴呆儿。
制约
尽管隐患种种,但刘建华、王宁娜、张怡、余良珍等专家均表示,人参变成食品后,应该不会出现滥用的局面。
人参高价限制消费量
记者从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和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房了解到西洋参的价格分别为每克2元、一公斤2000元和每克1.65元、一公斤1650元。
王宁娜告诉记者,人参是单独开药方的,其他中药一组,熬的时候在一组的基础加上人参。人参之一的西洋参是作为名贵中药摆放的,与它在一起的还有冬虫夏草等高价中药。而且须专人看管。每天消耗多少克,必须在处方药里找到来源。直到找到才能下班,找不到扣看管者的工资。
药房包括红参、西洋参和生晒参,每月消耗量生晒参5—6公斤,一年五六十公斤。西洋参和红参更少了。
生晒参(日常所说的“人参”)相对较为便宜,价格是一克一毛,一公斤也要100元。
“对于商家来说,如此昂贵的成本限定了他们不可能大量地添加。”刘建华说。
人参苦味限制添加量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食品安全系讲师张怡指出,人参具有苦味,所以其提取液必然也是苦的,不少人应该不喜欢这种苦味的饮料,因此销路会受影响,人参饮料里人参成分应该会比较少。
她强调,在人们的观念里,人参是滋补药,不能随便吃。所以人参制品有大销量也不太可能。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