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T11887-2002)
(2011-04-23 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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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禾文阿思新闻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范围(不包括焊药成分,但成品含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纯度范围)、印记、测定方法和贵金属首饰的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288 首饰含金量分析方法(neq ISO11426:1993)
GB/T 11886 首饰含银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QB/T 1656 铂首饰化学分析方法钯、铑、铂量的测定
QB/T 1689 贵金属饰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纯度 fineness——贵金属元素的最低含量,以贵金属的含量千分数计量。
4.纯度范围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
4.1 贵金属元素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表1
贵金属及其含量 |
纯度千分数最小值 |
纯度的其他表示方法 |
金及其合金 |
375 585 750 916 990 (999) |
9K 14 18 22 足金 (千足金) |
铂(白金)及其合金 |
850 900 950 990 |
足铂(足白金) |
银及其合金 |
800 925 990 |
足银 |
注1:不在括弧内的值将优先考虑。 注2:24K理论纯度为百分之百。 |
4.2 足金首饰因其使用需要,其配件含金量不得低于750‰。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4.3.1 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在总体质量中的含量必须小于0.5‰;
4.3.2 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
——耳环;
——项链,手镯和手链,脚链,戒指;
——手表表壳,表链,表扣;
——按扣,搭扣,鉚钉,拉链和金属标牌(如果不是钉在衣服上)。
这些制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微克/厘米2/星期;
4.3.3 4.3.2条中所指定的制品如表面有镀层,其镀层必须保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在正常使用的两年内,镍释放量小于0.5微克/厘米2/星期。
4.3.4 除了上述4.3.1、4.3.2、4.3.3中所列明的,其他同类制品必须达到同样要求,否则不得进入市场。
5.首饰印记
贵金属首饰的印记是指打印在首饰上的标识。
5.1 印记的内容
印记的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纯度、材料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例如北京花丝镶嵌厂生产的18K金镶嵌0.45克拉钻石的首饰印记为:京A18K金0.45ct(D)。
5.2 纯度的表示方法
5.2.1 金首饰以纯度千分数(K数)前冠以金、Au或G。例:金750,Au750,G18K。
5.2.2 铂首饰以纯度千分数冠以铂(白金)或pt。例:Pt900,Pt990或足铂(足白金)。
5.2.3 银首饰以纯度千分数前冠以银、Ag或S。例:银925,Ag925,S925。
5.2.4 当采用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作首饰时,材料和纯度应分别表示。
5.2.5 当首饰因过细过小等原因不能打印记时,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
6.贵金属首饰纯度的测定方法
应采用被认可的方法进行测定。当测试结果出现分歧时,分别采用GB/T 9288,GB/T 11886,QB/T 1656的方法进行仲裁。
7.命名规则
7.1 贵金属首饰应按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品种的内容命名。例如:18K金红宝石戒指。
7.2 贵金属首饰品种的命名依据QB/T 1689的规定。
7.3 镶嵌宝石的鉴定及命名按照GB/T 16552,GB/T 16553,GB/T 16554进行。镶嵌首饰上的宝石的品质分级作为参考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