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2018-07-04 20:59:42)
标签:
境外付汇 |
分类: 办税指南 |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问:若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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