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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境内通过网络向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税

(2017-02-06 22:03:38)
标签:

营改增

境外服务

分类: 学习园地
来源:每日税讯
问:企业在境内通过网络向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


  第七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服务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并且咨询服务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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