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家委会章程
(2013-12-09 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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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班主任工作 |
班级家委会章程
一、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协助班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落实学校“独树一帜,永不言弃”的办学理念;实现创建“特色学校”和知名学校的办学目标。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班级家长委员会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督促学校依法办学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具有各方面代表性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学生家长组成,其成员由班级推荐,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班级家长委员的权利
1. 获知班级、学校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2. 参与学校及班级相关活动的权利。
3. 了解班级教育工作现状,对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 作为家长群体的代言人,对班级及学校工作、教职员工表现等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四、班级家长委员的义务:
1. 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2. 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义务。
3. 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五、班级家长委员产生的办法
凡是对家长委员会有正确认识,愿意为学生发展、家校共建作出贡献,有一定的时间及一定工作能力的家长,都可报名参加。参加方法可以采取自荐、家长推荐等方式。
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将从班级家委会委员中推荐选举产生。
六、班级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1. 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由家长们民主选举产生,班主任老师负责联系。班级家长委员会执行学校家长委会的决议,完成校家委会布置的任务。德育处和教导处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2. 班级家长委员会每一年为一届,根据情况一年可进行一次补选。
3. 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考虑进行调整。
4. 班级家长委员会大型活动每学期1~2次。
5.班级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若因工作需要,学校或班级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会议。
6.不影响家长本职工作,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主动与学校联系开展校内执勤工作。
七、本章程由学校制定,经家长委员会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执行。章程修改权、解释权由学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及班级家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