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2009-01-03 2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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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社会学02班U200716895 陆可
自杀是指主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不管是哪种原因导致的自杀,其背后都有心理机制在推波助澜。社会因素、生物学因素、病理学因素等均须通过影响人的心理因素才能发挥作用。不可忽视的是,大学生的自杀行为虽受制于一般的自杀心理规律,但也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所决定的。
自杀的心理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杀动机的形成。个别学生在遇到挫折或打击时,为逃避现实,将自杀作为寻求解脱的手段。例如,大学生因生活自理能力差,对大学生活难以适应,成绩因此一落千丈,自感生活毫无意义,便决定以自杀来寻求解脱。有些案例反映:自杀者借自杀作为对自己因做错了事而产生的悔恨、惩罚,作为自罪自责心理的补偿。如一位大学生在中学时,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进入大学后,学习方法不正确,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自感对不起父母和乡亲,在强烈的自罪自责心理驱使下便采取了自杀行为。此外,有的把自杀作为报复手段,从而使有关的人感到内疚、后悔和不安。如一位大学生的父母离异,对他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给该生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创伤。在学习上、生活上几经挫折后,该生便万念俱灰,想到了以自杀来报复其父母。
第二阶段,心理矛盾冲突。自杀动机产生后,求生的本能可能使自杀者陷入一种生与死的矛盾冲突之中,难以最终作出自杀决定。此时,自杀者会经常谈论与自杀有关的话题,预言、暗示自杀,或以自杀来威胁别人,从而表现出直接或间接的自杀意图。实际上,我们可以看作是自杀者发出的寻求帮助或引起别人注意的信号。此时,如能及时得到他人的关注,或在他人的帮助下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自杀者很可能会减轻或打消自杀的企图。这也是自杀行为可以预防和救助的心理基础。但周围的人往往认为常喊着要自杀的人其实不会自杀,因而不太关注欲自杀者发出的信号,以致痛失救助良机。
第三阶段,自杀者平静阶段。自杀者似乎已从困扰中解脱出来,不再谈论或暗示自杀,情绪好转,抑郁减轻,显得平静。这样周围的人真以为他的心理状态好转了,从而放松警惕。但这往往是自杀态度已经坚定不移的一种表现,当然也不完全排除是自杀者心理状态好转的表现。因为发展到这个阶段,自杀者认为自己已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再为生与死的选择而苦恼。因此他们不再谈论或暗示自杀,甚至表现出各方面的平静。目的可能是为了摆脱旁人对其自杀行为的阻碍和干预。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的身心处在青年期;另一方面,脑力劳动是他们的主要活动方式,用脑的频繁性和复杂性影响着他们心理的变化和发展。此外,他们的内心世界也相对较为复杂,他们的心理境界、需求、思想和价值观念等等,不同一般。这些特征使得大学生的自杀行为表现出与一般个体不同的规律性。因此,我们研究大学生的自杀问题,应当从大学生自杀的心理机制入手。
二大学生自杀的心理分析
大学生属于青年的一部分。他们同样具有青年期的心理特征和青年期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看,青年期个体所面临的最大心理问题可归结为两点,即人格顺应和情绪控制。在青年期,一方面,社会化的要求和自我意识的发展促使个体与社会不断发生冲撞,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如学习、工作与恋爱之间的矛盾,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决定了个体能否顺利地实现人格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性成熟需要的日益强烈使青年期个体处于“疾风怒涛”的状态。日本心理学家依田新指出:“青年处于儿童和成人之间的中间世界,所以内心动摇大,情绪的紧张程度一般较高,对很小的刺激也容易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一时陷入被打败似的悲痛里,一时又由于有希望而昂首挺胸;一时又由于失意而俯首顿足。情绪如此不稳定,是青年期心理的一个特征。”[1]能否调控这种具有两极性的情绪也是个体能否顺利度过青年期的条件之一。在我们调查的35例大学生自杀案例中,几乎每位自杀者都有程度不等的人格障碍和情绪失调,这两个因素在导致他们自杀的原因中起着首要的作用。要指出的是,与一般个体青年相比,大学生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富有理想和抱负,憧憬未来。心理上的需求也相对较多,包括实现自身价值、受人尊重、爱情和审美等等。除生理上的发育成熟与文化知识技能的提高以外,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是个体角色的定位以及独立性的形成。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目前的状况与将来的角色协调起来。同时,当今的大学生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是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生的自我期望也不时地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加上自身生理和心理不成熟,使得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面临巨大的挑战。这些心理特点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容易产生各种心理上的反差,导致各种心理挫折,因而更易于形成自杀机制。在对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是导致其自杀行为的重要原因。
(一)人格障碍与大学生的自杀行为
心理卫生学认为,情绪失调和人格障碍是相互作用的,情绪失调往往导致人格障碍,而人格障碍又体现出情绪失调。情绪失调与人格障碍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如自卑、抑郁、孤僻、悲观、鲁莽、急躁、害羞、多疑、狭隘、焦虑等等,但并非每一种表现都易于诱发自杀行为。根据我们对自杀个案的分析得知,容易引发自杀行为的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抑郁抑郁是大学生中常见的情绪问题。不少学生在遇到学习成绩落后、失恋、生活受挫、家庭出现意外事件等刺激后,心理上无力承受由此带来的压力而出现的情绪反应。抑郁在行为上表现为丧失学习和工作的兴趣及动力,反应迟钝,无精打采,拒绝交际,回避朋友,并伴随着食欲减退、失眠等不良反应。大多数学生都多少有过这种消极情绪,但体验的时间比较短暂,随着时过境迁也就消失了。但其中也有少数性格内向、孤僻、自尊心强、怀疑心重、承受挫折能力低的学生容易长期入抑郁状态,导致抑郁性精神症的出现。患者中有的可能认为人生无味而有过自杀的念头,甚至采取过自杀行为。自杀与抑郁有很大的关联,抑郁症状可以作为评定自杀危险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2.悲观悲观表现为个体缺乏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信念,常常带着幼稚、消极的心理观察社会和对待人生。因此,当理想和现实一旦发生矛盾冲突时,悲观者便垂头丧气,自我否定,感到前途渺茫,最终对人生失去信心,走上厌世轻生的道路。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是青年期的主要心理矛盾之一。大学生都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力图塑造完美的自我,但理想的我与现实的我显然是存在差距的。如果不能正确地看待这种差距,遇到一点挫折、失败,便认为自己“无能”,是个失败者,那么就会使自己陷入悲观的消极状态之中。例如有的大学生因一次考试失误而认为自己智力低,将来在学业上会一事无成;有的大学生因一次失恋而认为自我形象丑陋或有缺陷,异性会对自己产生厌恶等等。以悲观来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失败等于是在原有的失败感中增添新的失败感,这必定会导致不良情绪的恶性循环,很容易对人生失去信心以至产生绝望,走上自杀的道路。这种悲观的态度往往带来失望感,最后发展成绝望。
3.自卑自卑是因生理上的伤残、疾病或智力水平低及其它社会因素的影响对自我认识所产生的消极态度。表现在能力、自身价值等方面低估自己、看不起自己,并且认为自己会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因而终日忧虑不安、抑郁沮丧乃至自暴自弃。一般说来,个体或多或少有过这种消极情绪,但只要经过努力,重新评价自我,积极进行自我调节就能减轻和消除自卑感。如果长时间沉湎于强烈的自卑之中不能自拔,心理就容易失去平衡。这种人在外界刺激的诱发下极易导致自杀。
(二)挫折与大学生的自杀行为
所谓挫折,是指人们在有目的的活动中遇到的无法克服的障碍。对挫折的消极反应,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对受挫者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构成危险,成为自杀行为的心理基础。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因其思维活跃,知识面广,生活的道路较为平坦,阅历也比较简单,在遇到挫折时,容易出现一些不良的行为表现。不良的行为表现主要是源于错误的认知及脆弱的承受力。我们调查发现,大学生对挫折的错误认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他们认为挫折不应发生在自己身上。生活中出现一些不顺利、不愉快,学习和交往中存在一些挫折、失败本来是正常的事,但有的学生认为这些是不应该发生的。他们认为大学生活应是丰富多彩、充满快乐的,大学学习也应是轻松愉快的,人际关系同样也应是和谐的;而对于挫折,他们缺乏思想认识和心理准备。因此,一旦遭遇挫折就会出现不良的行为表现。二是以某方面的挫折来否定整个自我。如一次考试成绩差便认为自己的能力差,不是读书做学问的料子,前途完了。这种以一两件事来评价自身价值的认知方法,其结果往往会引起强烈的挫折反应,自暴自弃。三是大学生把某一次挫折的后果想象得非常可怕,对挫折缺乏正确的认识。比如有的学生一次生病,便害怕影响学习,害怕考试不及格而退学;或一件事情没办好,便担心别人对自己有看法而失去信心。
挫折承受力比较脆弱也是导致不良心理行为的原因之一。挫折承受力,是指个体遭受挫折后,排解挫折的能力。耐挫力较强的大学生在挫折面前不会过分紧张,没有强烈的情绪困扰,能够尽快地找到适应和对付挫折的办法,从而保持心理行为的正常。而耐挫力弱的大学生对挫折过分敏感和紧张,稍遇挫折就惊慌失措,并且容易长时间陷入不良情绪中而不能自拔。这样,几经挫折打击,也许是并不很严重的挫折打击,都容易造成心理和行为的失常,甚至直接引发自杀行为。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那些体弱多病,涉世未深,生活道路一帆风顺,名利思想和虚荣心强,意志薄弱,胸怀狭窄,消沉抑郁,孤僻内向的个体耐挫力较差。其实耐挫力是可以通过平时的训练提高的。只要正确地认识挫折,冷静客观地分析挫折的原因,不断调整自己,乐观、豁达地看待人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自身的耐挫力就会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