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中国传统文化》书稿样章第二章第二节:频危价值观之 义
(2014-07-18 1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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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体系中,是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与仁并用为道德的代表,同时,作为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是高于一切的。但在今天一些中国人的价值观中,这一情况也正在发生着某种改变。
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体系中,“义” 首先可以说就是“理”。
我们常说的“天经地义”,说的就是天地间的“道理”、“正理”、“理所当然的事儿”。在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中国人向来重“理”。
古时宋太祖赵匡胤有一天忽心血来潮问大臣赵普说:“天下何物最大?”赵普一时无语。皇帝追问不休,赵嗫嚅说:“道理最大。”赵普为何嗫嚅?因问此话的是皇帝呀,若不说“皇上最大”,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幸好宋太祖还不算糊涂皇帝,“连称善”,夸赵普答得好。
天下万事万物,贯于其间的,莫过一“理”。天有天理,道有道理,法有法理,事有事理。这也是全人类所共持的普世价值观。自诸子百家以来逐步形成的“仁义礼智信”价值体系中,“仁”与“义”是并列的高于一切的目标和实践原则,这也是赵普所说的天下“道理最大”之缘由。从这,也可从一个方面看到中华民族之所以有着煌煌五千年文明之缘由。
遗憾的是,近百余年来,中国人在“打倒孔家店”的同时,这些最早先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形成的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也在近代中国人的思想中渐行渐远。尤其是自进入商品社会以来,传统的“重义轻利”价值观被“重利轻义”所取代,乃至发展到部分人“只言利、不言义”以及“只讲钱、不讲理”。
前文曾提到过一个“被字窜红中国”的现象。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谚云:“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是,如果“被字窜红”成为一种现象时,你到哪里讲理去?2011年5月,因“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屡次上访而被警方以“偏执型精神病”投入精神病院的武钢职工徐武就没地方讲理去,即使是他从武汉逃到广州去讲理,也要被抓回关进精神病院而没法讲理。这种种“被”现象背后的“钱规则”我们无从知晓详情,但是,“义”已让位于“利”、“理”已让位于“利”,则大多是这类事情中的猫腻儿。前文中谈到的这个有毒食品,其实害人终害已,人人都有可能买得到,你毒我我毒你,最后的结局就是大家一起完蛋,就是这么个理儿,但现在就是偏偏有人只相信一个染色馒头赚来几毛钱,而不信这么个理儿。当“重义”、“重理”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在今天社会中日渐消退之时,也就是一部分人的社会、经济活动突破良知天理、挑战道德底线之时!
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体系中,“义”的概念也包含了“情义”、“恩义”等。
对于给过我们帮助的人,不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我们把这种“情义”、“恩义”叫作“感恩心”,这种“感恩心”也是天经地义的。
古人云:“知恩不报非君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见,自古以来,“知恩图报”不但是中国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一种道德品质标志,也是中国人提升自我道德方面一种较高要求的修养和追求。但是,在今天,我们看到,这种价值观在部分中国人中正面临颠覆性挑战,这种感恩心也正在一些中国人身上渐渐失去。
这个变化在当前中国社会已然是太明显了。我们知道,见义勇为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者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崇敬的英雄,但在今天,我们见到了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一方面是英雄负伤流血乃至付出生命,另一方面是被救者的禁声和销声匿迹。比起流血的伤痛,被救者和围观众人的冷漠往往更使英雄寒心落泪。
但更严重的变化还远不止此。被救者对救人者的以怨报德、恩将仇报式的“报恩”则不但已将数千年来中国人关于“恩义”与“感恩心”等传统道德理念完全颠覆,而且其道德沦丧已突破社会生活之道德底线。
“南京彭宇案”曾经轰动全国。2006年底,南京的徐姓老太自称在公路上被骑电动车的市民彭宇撞倒,并于2007年年初将彭宇告上法庭,索赔13万多元。另一方面,彭宇则坚称说自己是骑车路过时看见徐老太太摔倒,就赶紧下车把她扶起来,并送她到医院。此案的关键是,从当事双方的陈述看,广大媒体与舆论的判断明显站在彭宇没有说谎这一边。但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彭宇负担40%即近5万元损失费的判决,则无疑是将此案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使此案在道德、人心方面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加剧。
当事法院的判决的确没有考虑到对“义”这一道德价值观的维护,但实际上,也只有在“恩义”与“感恩心”等传统道德理念日渐稀缺的当今社会才会出现这样的法官,才会有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
2010年初,在广州市某地做生意的叶某看到一男子偷一女孩手机,立即告诉了女孩,没想到女孩追上小偷欲要回手机,在小偷问是谁告诉她的时,她却毫不犹豫地指认了叶某。小偷将手机还给女孩,随即掏出匕首刺伤叶某在围观众人的漠视下从容逃走。第二天叶某与其叔在市场守候小偷,欲将其抓获时,叶某之叔被小偷刀刺身亡。而事件发生后,被偷的女子从此再未露面。这个案件曾被媒体曾广为转载。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0年1月,一位八旬老人突然摔倒在杭州街头,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人们纷纷伸出援手,但是谁也没有把老人扶起来,有人“善意”提醒:“别去扶!当心赖上你。”一幅照片让人触目惊心: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应该说,“彭宇案”只是当前社会“恩义”或“感恩心”这个道德概念走向频危的标志性事件。事实上在当前社会发生的大量类似事件中,许多比它更恶劣。更典型的如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等,可以说是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价值观扫地出门。“钓鱼执法”事件曝光后,不少人惊呼:“今后千万别做好人!否则会给自己惹下无尽的麻烦!”
但“彭宇案”的司法结果无疑加剧了当前社会人们对“仁”与“义”等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漠视,有人说,“彭宇案”的一纸判决至少让社会道德倒退了30年,今后越来越多的人会拒绝选择“助人为乐”, 更多摔倒在地的人将遭遇“无人搀扶”。事实上,从“彭宇案”发生到今天已近十年,“老人路上跌倒扶与不扶”在今年初已成为舆论热议“怎么选择”的焦点话题。
前文中谈及“仁”这一价值观在今天面临的处境时,谈到了前社会上助人为乐的人少了,“人心像冰窖”……当做好事有可能给自己惹来官司时,当做好事有可能被人当作“鱼”钓时,恐怕不管谁去“助人”,都难“为乐”。
《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由此可知,义与仁是相辅相成的。仁是最高的道德目标原则,义是最高的道德实践原则。也就是说,义是实现仁的根本途径。当“义”的概念在社会被淡漠时,“仁”也就消退得更快。
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体系中,“义”的概念还包含“正义、道义、公义”等。
中华文化传统推崇“见义勇为”,是因为“见义勇为”者为的是正义、道义或公义。因此,见义勇为者不被社会推崇和保护的背后,是社会正义的消退以及公义和道义的不被重视。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不崇尚正义、道义和公义,则这个社会将是恐怖的!可怕的!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英雄为申张正义“流血又流泪”,看到了一些人对道义的冷漠,如果终有一天发现,“义”的概念在我们的社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渐渐淡去,那将是我们民族的真正危机之时。
因为“道义”的概念还有一种含义叫“爱国主义”。我们知道,在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价值观中,有两个特点是非常鲜明的:一是强调做人的骨气和节气。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士可杀、不可辱”等等。另一点就是爱国主义。世界上真正有着悠久的爱国主义文化传统的是中国。为什么?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义”这一价值观的重视。可以说,一部煌煌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就是历代仁人志士为民族为国家救亡图存的奋斗史。不管是对外来文明的消融消化也好,还是抵抗外来侵略也好,炎黄子孙代代相传坚守着自己的民族气节和民族文化,更有历代仁人志士为着国家大义、民族大义而大义凛然,舍生取义,才有了我们民族文明史至今绵延5000年的源远流长。如前文所术,近代一百余年以来,在中华民族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时”,也正是因为我们的上上一代人,还能坚守着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信仰中的“义”,坚守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舍生取义”等这些中华文化“精神道统”中的核心理念,在国家民族的存亡危急时刻,才有了一代代中国人挺身而出、为民族为国家救亡图存而勇于牺牲,才有了我们大国的重新崛起,才有了我们今天的“民族复兴”之梦。
但是,当历史的硝烟远去,当我们在今天的物欲横流、灯红酒绿之中,却发觉传统的中华民族道德价值观也离我们远去了,当“正义、道义、公义”等“义”的概念在我们社会生活中渐渐淡去时,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还能知道有民族大义与国家大义么?当“仁”与“义”从我们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慢慢消退时,我们民族还会有“仁人志士”为了国家和民族大义而舍生取义、牺牲奋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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