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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中国传统文化》书稿样章第二章第七节:频危价值观之  孝

(2014-07-18 16:26:17)
标签:

孝悌

父母

兄弟姐妹

儒家

啃老族

分类: 首页

频危价值观之 

            《拯救中国传统文化》(暂定名)第二章第七节

孝,在中国传统儒家的“五常”中,“孝”属于“仁”的道德范畴。孔子认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强调“孝、悌”是“仁”的基础。

因此,在谈这个“孝”时,就同时谈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悌”观在当前社会的衰退状况。

“孝”就是指孝敬父母,“悌”就是指友爱兄弟姐妹。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孝悌”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传统儒家认为,孝顺父母和友爱兄弟姐妹是为人子弟者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入则孝,出则悌……泛爱众,而亲仁。” 如果将这种对父母和兄弟姐妹的爱推及他人,而做到“泛爱众”,便是“仁”了。

中国传统儒家的“孝悌”观,虽因其时代局限性含有许多封建糟泊成分,但其精华的一面,例如主张“赡养父母”、“尊敬长者”、“家和万事兴”以及“以家为中心,由我及人,由家及国,构建良好社会风俗与道德风尚”等等理念,无不闪烁着人性与智慧的光辉,都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社会百年反传统以来,这个“孝悌”观当是被批得最彻底的,以至于在某些历史时期,“你个某某的孝子贤孙……”常常成了“恶语”伤人贬义——这“孝子贤孙”四个字都被当成骂人的话了,今天的“孝悌观”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在传统中国社会,家庭文化中兄弟姐妹相处之道的这个“悌”, 其对中国人从小至大的成长过程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一个人能从小常修敬畏之道,常怀手足之情,长大后就自然能做到尊重他人,容易融入周遭团体,为大家所接纳。作为中国传统儒家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元素“悌”,在中国社会文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但在今天,“悌”在现代中国文字中,恐怕都快要成生僻字了。今天年轻一代的中国人,能认识并理解这个字的,不知还有多少?

20115月广西贺州市发生的某地税局长一家四口被害案,曾引起了全国众多媒体关注。但凶案告破后,最后的真相却令许多人感到意外和震惊:凶手竟是被害者周某之妻妹。姐妹二人间因经济问题处理不妥而生隙,据称姐姐生前富而吝啬,对妹薄情无义,而妹妹则因隙生恨,终于做下对姐姐家的灭门惨案。

俗话说,“至亲者莫若骨肉”, 而手足之情,既长且久,当兄弟姐妹犹在之时,更要珍爱,相助。从媒体追踪报道的情况看,即使在悲剧发生之前,当事人中也难言有传统中国人应有的亲情亲义。终至反目成仇,酿成悲剧。

当然,这种案例只是极端的个别现象。但我想如果现在有人去请教一下行凶者,这个“悌”是个什么字,凶手十有八九会“不认识”。可以肯定她思想中没有“悌”这个思想理念。

说到这个“悌”,在当前中国社会,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现实是,如今正成长起来的独生子女一代,根本就没有真正血缘意义上的兄弟姐妹,在这一代人当中,这个“悌”也就无从谈起。而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对第二胎的放开,再下一代又将面临“悌”的传承和教育。这对当前这刚成长起来的“独生子女”一代来说,无疑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再来看看传统儒家的“孝”这一道德观在当前社会的处境状况。

几千年以来,在中华文明中,“孝道”一直是最为强调的传统道德准则之一。《礼记》曰:“众之本教曰孝。”《孝经》则更认为孝乃“天之经也,民之行也。”历代先贤圣哲论孝的典籍浩如烟海,各成体系。中华历史长河中的“孝心”故事更是数不胜数,感天动地。如汉文帝“亲尝汤药”侍母、汉董永“卖身葬父”、宋朱寿昌“弃官寻母”等等,形成了独具中华民族特色的孝文化。盖因“孝者,德之本也。”人们把忠孝视为人的天性,以此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之一。所以,敬老爱幼,是全人类共同认同的普世价值观之一,不管形式繁简有何差异,文化语言有何不同,奉养父母、育儿育女总是人的天职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些中国人却正在挑战“奉养父母”这条人伦底线。

当前社会流行这样一个迷语:“一直无业,二老啃光,三餐饱食,四肢无力,五官端正,六亲不认……”这个谜底就是说的就是“啃老族”。儿女奉养父母,是中国人的传统家庭价值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父母对孩子的养育是一种投入,到了年老的时候,就理应得到孩子们的回报。但时至今日,这一观念正被前所未有地颠覆着。据有关机构调查,目前中国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这些人并非找不到工作,他们有谋生能力,却仍未“断奶”,主动放弃工作机会赋闲在家,坐吃老人们微薄的养老金,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这个群体被人称为“啃老族”。

社会学者认为,随着中国将在10多年后进入老龄化社会,“啃老族”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中国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啃老一族已然是没有了尽孝父母的观念,而另外一个更令人遗憾的现实是,当前社会有着稳定工作和不菲收入而不想奉养父母、甚至为逃避瞻养责任而和父母对簿公堂者大有人在。

据了解,当前我国各地老人瞻养诉讼案逐年呈上升趋势,而其中高达近一半竟是子女拒不执行瞻养成义务。

2010年底,《现代快报》曾披露一场“母子之讼”:《儿子称因贷款800万无力赡养老母》。这可谓是颇具当前社会特色的一个老人赡养诉讼案例。

苏州市陈姓七旬老母亲因病住院花了医疗费2万多元,因经济困难要求儿子承担上述费用,遭拒绝后将儿子告诉了法庭。儿子却向法院出示了两份总额近800万的银行贷款凭证,声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赡养义务。法院审理认为,陈姓老人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合法,而儿子提供的800万的贷款凭证不但不能说明其经济困难,反而说明其有良好的资信和偿债能力。法院因此判令陈母之子负担上述医药费,并另须每月负责其母生活费。

在有着几千年孝文化的文明古国,在今天,富裕子女不执行瞻养父母义务竟还能堂而皇之地和父母对簿公堂,不能不说,中国传统孝德已在这些中国人身上丧失殆尽,这已远非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孔孟传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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