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学生“十不”规定
(2011-05-06 16:10:19)
标签:
杂谈 |
分类: 学习园地 |
一、不抄袭作业和考试作弊;
二、不说污言秽语和给他人起侮辱性的绰号;
三、 不烫发化妆、留怪发型和佩戴饰品;
四、不吸烟喝酒和打架斗殴;
五、
六、不看色情、迷信、凶杀书刊和影视片;
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不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
九、不对老师和家长无礼;
十、不乱花钱和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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