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自由连锁?
自由连锁指的是,各连锁公司的店铺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各成员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采购、促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各成员可自由退出。自由连锁经营中的成员店的经营自主权比特许经营加盟店多;特许经营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能自由退出,自由连锁店可以自由退出。
自由连锁通常是指中小零售店铺通过自愿联合的方式而组成的经营联合体。同正规连锁和加盟连锁所不同的是,自由连锁群体的各店铺仍保持着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财务上也独立核算。其联合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商品采购上的联购分销和业务经营上的互利合作。自由连锁的组织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中小零售店铺自发联合所组成的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另一种是由批发企业出面,将一批中小零售企业组织起一起的经营联合体。从国外来看,自由连锁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大型百货商店和正规连锁企业的发展,给中小零售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中小零售企业为了形成必要的规模效应,以增强对大型企业的抗衡能力,就开始走联合发展的道路,从而组成了自由连锁的经营群体。
我国城市的零售商业从90年代以来,也开始向大型化,现代化和连锁化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一大批大型的现代化百货商店和大卖场,出现了许多正规连锁和加盟连锁的超级市场和便利店,客观上也给分散经营的中小零售店铺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应当说,自由连锁形成的市场环境条件已经存在,然而为什么在我国自由连锁却没有得到很快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可能主要由于以下一些原因。
1、商业的社会组织化形式仍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我国零售商业的社会管理长期以来处于严密的计划体制控制之下,条块的归属关系十分明确,包括那些一二十平方米的烟杂店、油酱店,也都有其上级主管公司和主管部门。很长一个时期中,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多仍属于管理系统内部职权与利益的调整,并没有使商业零售店铺真正摆脱计划管理体制的束缚,成为完全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所以在连锁经营的发展过程中仍体现出明显的政府推动的痕迹。不少连锁企业的组成,实际上是原管理系统成建制的转换,并在原管理系统的控制之下有计划地发展。所以这样形成的连锁企业,就必然会是以正规连锁或加盟连锁的形式出现了。处在计划管理体制之内的中小型商业是不可能向自由连锁方向发展的。
2、中小零售商业的私有制化状况还很不成熟。自由连锁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取决于中小零售业主自我利益的保护意识和社会行为的主动性。而通常只有在企业产权私有的情况之下,这样的前提才比较容易形成。我国城市零售商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这两年虽然对中小零售商业采取了退出国有资本的“放小”政策,但仅仅是开始。这些中小店铺的业主在观念上还没有发展到寻求联合的地步(刚开始有了自己的店,总要独立经营一段时间再说),而那些一开始就是以私有制形式出现的中小零售店铺,目前仍停留在利用一些其他手段(包括欺诈手段)来谋取利益的低级阶段(目前这样做法的空间还很大,而且也很有效),所以在零售商业私有化程度还比较低,市场行为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期望自由连锁可以自发地得到发展。
3、社会各方面对发展中小零售商业自由连锁的配套条件尚不健全。在我国自由连锁的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商业组织形式。实际上我国的社会管理部门和社会支持系统并没有对这一形式的出现有所准备,例如,对于由私有经营者自发形成的企业联合体,在工商登记中怎样体现,税务处理中有何政策,自由连锁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如何处理,对跨地区的自由连锁企业如何实施管理等等,目前都没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银行恐怕也不会向这样的自由连锁企业进行贷款。这就客观上使自由连锁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使想要开展自由连锁的企业到迷茫和较大的预期风险,这也是我国自由连锁发展迟缓的原因之一。[Page]
此外,一定的文化背景也决定了自由连锁发展的快慢,如团体意识比较强的日本,自由连锁发展就比较迅速。1966年日本自由连锁组织只有43家,到1990年就发展到129家;而在个性意识比较强的美国,则主要是以特许连锁的发展为主。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中,“自给自足不求人”的小农经济思想比较强烈,所以也阻碍了自由连锁的发展。
然而,从中国商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来看,发展自由连锁应当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首先有利于中小零售商业的保护与发展,形成合理的商业结构。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来看,中小零售商业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其可以灵活的经营方式和同消费者的贴近性来满足消费者的特定需要,同时中小零售商业也是解决社会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所以不少国家都有对中小零售商业的保护政策,如日本在1962年就成立了中小商业振兴委员会,1973年还制定了《中小零售企业振兴法》,对中小商业采取了切实的保护措施。欧洲一些国家也规定大型零售企业周末不准营业,以为中小零售企业留出市场空间。而对中小零售商业最有效的保护和支持,是应当提高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发展自由连锁,应当是提高中小零售商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所以随着我国大型零售商业发展对中小零售商业压力的增大,积极推进中小零售商业走自由连锁的道路是十分有意义的。
其次,有利于中小零售商业的规范管理
,提高经营水平和经营质量。中小零售商业有其经营灵活性较强的优点,但大多数经营管理水平并不高。而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经营管理水平对于零售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较高的管理水平可改善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并降低其经营成本。自由连锁通过规范成员店经营行为,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定价和促销的做法,就能有效地改善中小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其经营质量。不仅能使其更好地满足消费的需要,也能提高其自身的经营效益。同时由于自由连锁企业的联购分销,使供货商(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的资金能尽快回笼,供应量能相对稳定,也有利于其发展生产和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所以推动自由连锁的发展,实际上是真正把连锁经营机制扩展到全社会,推动社会商业的整体发展。
再次,有利于增强商业企业的总体抗衡能力,迎接入世挑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业领域将面临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而国外商业集团或商业企业的进入,将对我国商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商业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从上海的情况来看,已经进入的一批国外商业企业对国内商业的冲击,首当其冲波及的是中小零售商业。因此面临中国即将“入世”的挑战,我国中小零售商业更应当通过自由连锁的方式来增强自身的抗衡能力。有人曾经说,中国面对国外企业的挑战,最有竞争力的除了劳动密集型产品,就是分销密集型产品。原因是国外企业不可能一下子在中国建立起覆盖广泛的分销网络。而中小商业企业能实现自由连锁,就有可能依托其分布广泛的连锁网络优势,形成对国外企业的抗衡的能力,而若不能尽快实行连锁,则可能因势单力薄而被国外企业各个击破。
二、什么是直营连锁?
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
直营连锁店的定义:本质上是处于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务,并在同一经营资本及同一总部集权性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共同经营活动。
直营连锁主要特点: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表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直营连锁的人员组织形式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直营连锁的组织体系,一般分为3个层次:上层是公司总部负责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中层是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和负责专项业务,下层是分店或成员店。
这样的组织形式具有统一资本、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同时给直营连锁店的发展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影响。
其积极影响表现在:
1.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
2.作为同一大型商业资本所有者拥有雄厚的实力,有利于同金融界、生产厂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
4.众多的成员店可深入消费腹地扩大销售。
其不利影响表现在:
1.成员店自主权小,积极性、创作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
2.需要拥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资本,发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规模的直营连锁店管理系统庞杂,容易产生官僚化经营,使企业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三、连锁经营分类
1、经营理念连锁
连锁先连心、连想法、连观念,因此需先有一致性的观念,供员工、加盟者、消费者、社会大众去认同,此连锁才能无限连锁、永续经营
2、企业识别连锁
看得到、感受得到物体和行为皆要在每个店一致化,才能使连锁更坚固,此包含招牌、装璜、标准色彩、外观、物品陈列、布置、包装材料雨手提购物袋、制服旗帜、收银台、名片、标识卡、意见箱、垃圾箱……等硬件及礼节、口号、招呼、....等行为语言,皆能识别出企业的味道。
3、商品服务连锁
在每一个卖场而定位出,从而能使消费皆能享受到所提供的商品一致、公平合理的待遇。
4、经营管理连锁
从总部到每一个门市皆遵从总部所颁布的规章、规定、办法行事,一切标准化、系统化、简单化,一切动作、做法皆有明文化而形成管理一元化、一致化、一贯化。
四、连锁经营的分类及“弦外之音”
连锁经营具体有哪些类型,怎么划分呢?看似很简单,实际上有很大的讲究,我们可以先看看日本和美国的不同划分标准。
日本的连锁业虽然发展较晚,但到了90年代以后,日本大部分强势的连锁化企业摆脱前阶段"准备阶段",开始大幅进军扩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了集团化的连锁系统,但是日本有着与美国不同的流通体系,美国由于流通系统比较单纯,其连锁经营形态的分类也如前述比较简单,而日本的流通体系比较复杂,因此有自己的一套分类方式。我们在报章、杂志以及电视等一些媒体上经常看到连锁店、加盟店、直营店、连锁加盟店乃至英文的RC、VC、FC等。这些名词虽然表面意思相近,但是它们之间却有许多差别。下面将就这些易于混淆的名称做以说明和比较。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直营连锁作为大资本动作,利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
特许经营(franchise chain)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自由连锁(voluntary chain)也称自愿连锁。连锁公司的店铺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不变,在公司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各成员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各成员店可以自由活动。根据自愿原则,各成员店可自由加入连锁体系,也可自由退出。
美国是连锁加盟的创始国,也是全世界连锁加盟事业发展最好的国家,诸如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在中国大陆已家喻户晓。美国对连锁业的定义如下:
"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反过来总公司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给予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按美国的分类,连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商标商品的连锁(product and tradename franchising,简称P&T型),另一种是商业模式的连锁(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简称BF型)
(1)传统型商标商品,P&T型FC逐渐减少
商标商品连锁是传统的连锁加盟形态,加盟店和总公司的关系有如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加盟店专以销售某一家公司的产品,甚至某一公司的特定产品。从总公司得到的仅是商品的供应和商标的借用。典型的这种连锁形态以客货汽车经销商(如专卖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加油站(如专卖爱克森汽油、贝壳牌汽油)以及饮料经销商(如专卖可口可乐的所有饮料)等。由于客货车的金额颇大,且美国的生活形态使家家户户几乎都得自备用车,使用商标商品这类连锁在整个连锁加盟业中占了大半的营业金额。尽管如此,它的比重却逐年降低。由加盟店的个数所占的营业额比重可以明显看出,这类商标商品连锁正逐渐减少。
这种连锁方式存在先天性的不足,它很容易被利用。因为它即使没有完善的经营管理输出,也可以进行连锁加盟,商家很可能借用连锁来卖产品,当然前提是这个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否则就极有可能是骗局,尤其是向我们这样一个连锁经营在国内发展不是很完善的国家,假借连锁之名,行销售产品之实,甚至是设计骗局就可能大行其道,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出于这种考虑,国内舆论一般不提这种连锁,这实质上也是国内在连锁经营分类上沿用日本模式,而基本不提美国这种分类方式的原因,而恰恰是这种忽略往往是我们对的连锁的认识受到限制,记得在很多演讲场合我都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是否也采用了连锁经营的方式呢?”几乎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否定的答案,有了对这种P&T型连锁认识,我们可以很显然的发现不管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他们在全球的分装厂模式都是地地道道的连锁经营,都是采用了连锁经营这种组织方式,当然这是生产领域的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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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模式的连锁经营,BF型FC如日中天
商业模式的连锁是较新型的加盟方式,也是一般所指的连锁加盟店。因为它除了提供商品、商标外,还提供给加盟店全套的管理和行销制度,甚至财务上的融通。这种连锁以速食餐厅为代表,如麦当劳、汉堡王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传统商标商品类的减少,营利公式类的连锁加盟店却如日中天,加盟店急骤增加,营业总额也跟着暴增。
由于以上两种类型连锁形态的明显增长,我们获知在工商发展迅速的今天,传统的经销代理制度不符合现在的需要,在一切请求专业、分工的今天,在众多中产阶级都殷切的盼望有自己事业的今天,商业模式的连锁无疑是新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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