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绍兴名师”选树工作的通知》
(2024-04-24 07: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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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四届“绍兴名师”选树工作的通知》
编辑:党政办发布时间:2024-04-23点击量:11
党政办
2024年4月24日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绍兴名师”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各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提升,选拔、培养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知名教师和浙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后备人选,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绍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政〔2019〕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绍兴名师”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绍兴名师”选树范围,包括全市普通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在职在岗教师,已被评为浙江省特级教师、晋升为正高级教师、被授予“绍兴名师”的不再参加选树。
二、选树条件、选树程序
详见《关于印发<“绍兴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政〔2019〕52号)。
三、选树要求
(一)要坚持师德优先的原则。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和廉洁自律行为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要按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推荐的教师要覆盖每个学段。在推荐名额中,农村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结构比例要求详见附件1。同一学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各市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要坚持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各区、县(市)要广泛宣传“绍兴名师”的选树政策和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被推荐的教师要按要求在学校、区、县(市)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树材料和时间要求
为保证推荐选树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真实、完整、规范的填报评审表和花名册。所有荣誉、业绩、论文、职称评聘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底,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对每一份申报材料均须认真审核,与原件核对无异后,在复印件上写明“本材料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上报。
为便于材料整理,请各区、县(市)教体局统一材料包装整理,于5月30日前报送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请于5月20日前报送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电子材料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人: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马海龙老师,联系电话:0575-88905976。
绍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