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注:调羹与筷子。
调羹(tiáo
gng)是用于搅拌或进食的小勺子;搅拌羹汤使均匀或美味。出自于郑燮《仪真县江村茶社寄舍弟书》:“惟太白长流夜郎。然其走马上金銮,御手调羹,贵妃侍砚,与崔宗之着宫锦袍游遨江上,望之如神仙。”。调羹曰差非,又曰匙子。
基本解释
1、调羹(拼音:tiáo gng),汉语词汇。意思有用于搅拌或进食的小勺子,搅拌羹汤使之均匀或美味。是一种常用的餐具。
2、南方方言,普通话叫勺子或汤匙。使用调羹,主要是喝汤,有时也可以用调羹盛装滑溜的食物。
详细解释
1、《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后因以“调羹”喻治理国家政事。[1]宋赵善括《醉蓬莱·魏相国生日》词:“补袞工夫,调羹手段,如今重试。”明杨柔胜《玉环记·延赏庆寿》:“老爷寿诞,小玉绣得一枝梅在此间,愿老爷为国调羹。”
2、指宰相。
清昭梿《啸亭杂录·本朝状元宰相》:“今七卿中,有潘芝轩世恩、胡希庐长龄、茹总宪芬、王司空以衔、姚阁学文田凡五人,皆有调羹之望焉。”
3、调和羹汤。
《新唐书·文艺传中·李白》:“帝赐食,亲为调羹。”后多用作皇帝赏识臣下之典。明屠隆《彩毫记·湘娥思忆》:“文章献赤墀,甘泉紫芝。凌云辞赋世称奇,至尊叹息幸同时也。降辇调羹,臣子荣遭际。”清郑燮《仪真县江村茶社寄舍弟书》:“惟太白长流夜郎。然其走马上金銮,御手调羹,贵妃侍砚,与崔宗之着宫锦袍游遨江上,望之如神仙。”
4、泛指烹调。
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一:“一旦命皇族之同行者食,御手亲将调羹,呼左右俾出市茴香。”清黄遵宪《岁暮怀人诗》之三四:“两两鸳鸯挟凤雏,调羹食性各谙姑。”
5、喻指夫妇和谐的日常生活。
《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游仙阁内占离合,拜月亭前问死生;此去愿君心自省,同来与妾共调羹。”
6、汤匙,舀汤的小勺。
清吴桭臣《宁古塔纪略》:“大小人家做黄齑汤,每饭用调羹,不用箸。调羹曰差非,又曰匙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七回:“小鸦头来禀命开饭,苟太太点点头;一会儿先端出杯、筷、调羹、小碟之类。”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三八:“一口气讲了这么多,感到有点累了,低下头去,用调羹舀了几勺乳油鸡蓉汤喝。”
7、亦作“条硬”,古壮字(方块壮字),汤匙的意思。“条”采汉意,意为条状物,“硬”读音为gng,“石”为形旁,“更”为声旁,意为勺子。壮语读音:diuzgeng。
筷子,古称箸、梜,通常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属、塑料等材料制作。筷子是华夏饮食文化的标志之一,也是世界上常用餐具之一,其发明于中国,后传至朝鲜、日本、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公筷亦起源于中国。不管是分餐还是使用公筷,在中国都有着悠久的历史。
中国人习惯用筷子,而非洲、中东、印度尼西亚及印度次大陆等地区的人则用手指去抓取。中国发现的最早筷子是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出土的铜筷子。《韩非子·喻老》言:“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为商朝末期的国君,可见3000多年前的中国就已经出现象牙筷子。
含义
持放在手指中夹取食物或其他东西的细长条棍,可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属、塑料等材料制作,形状或方或圆各异,多用作餐具。
历史背景
中国很早就已经使用餐具,用勺子的历史大概有8000年,用叉子的历史约4000年,用筷子的时间上限还不确定,但至少已有3000年历史,餐叉直到战国时仍在用,河南洛阳的战国墓葬曾出土捆成一捆的51枚餐叉。战国以后,餐叉可能被淘汰了,记载和实物较少出现。勺子和筷子在先秦时的分工很明确,勺子用来吃饭,筷子用来吃羹里头的菜。
筷子在先秦时代称为“梜”,汉代时已称“箸”,明代开始称“筷”。《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急就篇》说:“箸,一名梜,所以夹食也”,《礼记》郑玄注“梜,犹箸也”。《云仙杂记》载:“向范待侍,有漆花盘,科斗箸,鱼尾匙。”
《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走堂的拿了一双筷子两个小菜碟又是一碟腊猪头肉。”沈从文《从文自传·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边街又有小饭铺门前有个大竹筒插满了用竹子削成的筷子。”
民间关于筷子的传说也不少,一说姜子牙受神鸟启示发明丝竹筷,一说妲己为讨纣王欢心而发明用玉簪作筷,还有大禹治水时为节约时间以树枝捞取热食而发明筷子的传说。普通筷子的长度约为22-24厘米左右。筷子有很多工艺品,在设计方面融入了更多的传统工艺,从而也成为人们收藏的选择,并且也深受外籍人士的喜爱。
明陆容《菽园杂记》云:吴俗舟人讳说,“住”与“箸”谐音,故改“箸为快儿”。因为吴中船民和渔民特别忌讳“箸”,他们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没生意,他们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鱼。在这种迷信谐音的思想指导下,故见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图吉利。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语》中说得更明白:“世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立箸讳滞,呼为快子。今因流传已久,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虽然明代已有人称“箸”为“快”,但清康熙并不承认民间将快加了竹字头的“筷”字。这可以从《康熙字典》中仅收录“箸”而不收“筷”得到证明。但皇帝也难以抵挡民间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在《红楼梦》四十回,在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处称“箸”,两次呼“筯”,而四次直接写明“筷子”。
当今社会,筷子的称呼已习以为常,但专家学者在书法、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筯,并没有如《推蓬寤语》所言“忘其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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