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
(2023-02-22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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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科室发布时间:2023-02-22点击量:24
请相关老师于4月7日放学前将材料交教科室金林萍老师。
区、县(市)教科规划办、各有关高校、各市直学校:
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经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授权,绍兴市教科规划办公室决定组织2022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2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2.尚未结题的2021年之前的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之前已向教科规划办提交过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如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报告(附件4),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如不能及时结题,又未提交申请延期报告的,则按“中止研究”处理。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申请人不能在三年内申请市级规划课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高校类课题(SGJ)负责人向有关高校科研处,基教类课题(SJZ)负责人向所在区、县(市)教科规划办(市直学校课题负责人上报至学校教科室)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以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专著等),附件总计不超过20页,上述材料一式1份。其中,参与绍兴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一式4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的)报送课题结题材料。
2.高校科研处以及区、县(市)教科规划办应组织专家对所报送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市直学校在汇总初审材料后直接报市教科规划办蒋亚琴老师)。
初审时,应严格对照《绍兴市教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教育科学2022年规划课题的通知》中公布的课题目录,确定“优秀结题”(比例不超过50%)、“结题”和“不予结题”三个等级。“优秀结题”课题或项目的确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有相关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教研活动中作专题交流。
3.绍兴市基础教育学科教改项目课题(SJG)由各区、县(市)教科规划办、市直学校教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分学科打包上报(一式4份,其中3份不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市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评定“优秀结题”、“结题”、“不结题”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结题”比例不超过50%,优秀结题的课题直接参加绍兴市优秀教科研成果的评比)。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各类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请示报告)报送给相应验收单位;各区、县(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处及市直学校请于4月10日前将“结题目录汇总表”(附件2)和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含请示报告)报送市教科规划办。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比程序
绍兴市教科规划办负责科研成果材料的受理,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专家对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含中职)两类课题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审结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基础上予以公示。最终,由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市优秀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课题报告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教改报告不超过8000字,否则降级处理)、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4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3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每份“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不超过20页,专著只需要封面和目录)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上交时,按顺序分成四叠。
2.以区、县(市)为单位(高校及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填写好“绍兴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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