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绍兴名师”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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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绍兴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各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span>“绍兴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政〔2019〕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知名教师和浙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后备人选,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绍兴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绍兴名师”评选范围,包括全市普通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在职在岗教师,已被评为浙江省特级教师、晋升为正高级教师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详见《关于印发<</span>“绍兴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政〔2019〕52号)。
三、评选要求
(一)要坚持师德优先的原则。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和廉洁自律行为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要按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推荐的教师要覆盖每个学段。在推荐名额中,农村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结构比例要求详见附件1。同一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各市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不超过3名。
(三)要坚持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各区、县(市)要广泛宣传“绍兴名师”的评选政策和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被推荐的教师要按要求在学校、区、县(市)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真实、完整、规范的填报评审表和花名册。
所有荣誉、业绩、论文、职称评聘有效时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
为便于材料整理,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材料包装整理,报送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直学校请于12月9日前报送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各区、县(市)请于12月16日前报送。电子材料通过钉钉报送。
联系人: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骆新华;联系电话:88905981,15257510728
附件:
1.第二届“绍兴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绍兴名师”申报对象业绩量化表
3.第二届“绍兴名师”推荐人选名册
4.第二届“绍兴名师”评选表
第二届“绍兴名师”评选表
姓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学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一
绍兴市教育局制
一、简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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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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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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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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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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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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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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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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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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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或农村任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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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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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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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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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段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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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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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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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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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 特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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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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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是否农村学校: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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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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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日期 |
单 |
备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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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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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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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五年实际完成教学情况
(一)日常教学情况
讲授课程名称 |
课程 性质 |
授课起止年月 |
周学 时数 |
总学 时数 |
授课对象 |
授课 学生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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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课程性质指:必修课、选修课、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请按类别填写。
2.周学时数和总学时数应以实际课堂教学时数填写。
(二)承担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业讲座、报告等情况
时间 |
讲授课程名称或其他教学任务 |
授课对象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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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有效。
四、获奖情况
1. 综合性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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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日期 |
授奖单位 |
奖励内容(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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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学类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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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日期 |
授奖单位 |
奖励内容(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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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学生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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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日期 |
授奖单位 |
奖励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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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五年教育教学研究方面主要成绩
1. 论文(论著)发表或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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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著) |
总字数 |
本人职责 |
本人撰写 部分 |
发表(获奖)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称或授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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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材(课程)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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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称 |
总字数 |
本人职责 |
本人撰写 部分 |
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或获奖时间、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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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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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结题时间 |
本人职责 |
评审单位 |
获奖时间、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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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命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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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命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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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人职责指主编、副主编或编委;课题主持(负责)、参与。
2.本人撰写部分须写明本人写了哪几章、约多少字。
六、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情况及主要成绩
七、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情况及主要成绩
(担任学校领导职务人员填写)
八、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方面的情况及主要成绩
(教研人员填写)
九、育人方面的主要典型事例和成绩(德育教师填写)
十、个人承诺书我谨以个人名义郑重承诺:
本人填报的上述信息均真实可靠,且没有隐瞒2015年以来受到的惩处情况。如有不实或隐瞒,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十一、中共党员教师所在党支部意见
十二、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十三、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十四、绍兴名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绍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