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省名师工作室考核的附加分指导意见
(2019-10-19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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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教育活动 |
2019年度工作室考核的附加分指导意见
一、在类别上紧扣三个方面,总分合起来不超10分。
(一)持续帮扶乡村学校并有突出成效:参加“互联网+义务教育”千校结对活动或项目办、名师工作站组织的名师组团帮扶项目(玉环、上虞、永嘉、丽水等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情况,由专家组评审确定,分三等加分(优秀加10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3分);
(二)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培养有突出成效:
1.学科带头人的省级荣誉:根据荣誉类别每人加1-5分。
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加5分,(因为今年的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目前还没有评审结果,今年评上的学科带头人加在明年的考核中)
省教坛新秀加3分;其他省级荣誉称号加1分。
2.参加教育部、央馆和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
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中入选“省级优课”1节加2分;“部级优课”1节加3分(今年的部级优课加在2020年度考核中)。
教育部、央馆组织的评审或大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教学、教科研评比或大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三)工作室建设与应用的特别成果奖
2.工作室成果转化,出版专著或系列化的著作2本及以上,酌情加1—6分(出版书稿上必须标注“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成果”,该项加分与“特色项目”中的教科研特色成果必须不重复)。
3.工作室负责人获得教育行政单位或政府颁发的特殊荣誉:
省级特殊荣誉加3—5分,国家级特殊荣誉加6—8分。
4.其他(待专家评审和项目办认定)
二、在内容上符合以下条件
1.获奖成果和内容必须是与工作室建设与应用相关;
2.获奖时间为2019年度。若是2018—2019年都是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其在2018年度获得省特级教师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评上“一师一优课”活动的部级优课的,可以在今年加分。
3.加分对象必须为工作室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三、加分程序
1.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按照类别将加分项目和相关材料(或材料在工作室的链接地址)汇总报送给所属的名师工作站;
2.名师工作站核实材料,将审议结果交项目办;
3.项目办组织的年度考核复评会议,由专家组认定并加分。
注:该指导意见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