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2009版)
(2014-04-01 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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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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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2009)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家长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撰写、主讲 “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幼教、小学: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1小时,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普通中学
1.曾获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省级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包括评比课);②参加初中生学业评价命题或高三教学质量调测命题工作;③近五年内在省、市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2次及以上讲座(每次不少于1小时,不含学术主题报告);④2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堂实录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科学)、信息技术等奥林匹克竞赛(浙江赛区)的复赛中2人获一等奖或全国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②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劳技作品等比赛中获团体第二名或2人获一等奖及以上。④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小论文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1人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2人获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参与由市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三万字以上);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职业中学
1.曾获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及省级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执教过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1次(不包括评比课);②参加过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评价的命题工作;③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2次及以上讲座(不含学术主题报告);④2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堂实录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中2人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②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劳技作品等比赛中获团体第二名或2人获一等奖及以上;④直接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中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参与本专业的教学用书的编写(三万字以上);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