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的启示:控制权变更12个月内重大资产重组,主营大调整
(2017-04-08 08:22:46)十进宫:控制权变更12个月内就实行重大资产重组,主营又发生重大
调整,这样与新规政策对着干的硬闯案例,注定是要失败的。表面上
冠以一个違背承诺,实质上就是管理层不准急于求成,急于暴利。
余此类推,按照同样的道理,身为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刘氏新规第
一家公司,才更换控制人几个月的 600732,如果马上就进行重大资
产重组,将主营业务做重大调整,最起码应该放在 2017年11月份之
后才能考虑公布,甚至还要更晚。想越轨闯红线,一味蛮干是不可能
成功的。
学习新规,适应新规,执行新规,稍安勿躁。我们是暂停上市公司而
非正常主板公司,更低人一等,能否回主板交易的命运掌握在管理层
大人手中。需要如履薄冰,十二分的小心谨慎,不给人任何一点小借
口,这就是区别。不要还在那里纠缠仁智是違背承诺之类的话,难到
不知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还怕找不到一个茬来整你,刁难你吗
?何苦呢?
仁智股份违背重组承诺
西藏瀚澧及金环收到监管函
3月30日,深交所发布对仁智股份控股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简称
“西藏瀚澧”)的监管函。西藏瀚澧在成为仁智股份控股股东后,违背承诺对仁智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函显示,2015 年 12 月 7
日,西藏瀚澧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仁智股份”)股东钱忠良等 6
人签署协议,合计受让其持有仁智股份
14.64%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
2015 年 12 月 9
日,西藏瀚澧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暂无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16年4月5日,双方股份过户完成,西藏瀚澧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钱忠良变更为金环。2016
年
10 月 10
日,仁智股份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披露拟购买硕颖数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深交所认为,西藏瀚澧在控制权变更后
12
个月内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违反此前的承诺,且未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西藏瀚澧及其实际控制人金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11.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4.1.4
条的规定。要求西藏瀚澧及其实际控制人金环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