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破产重整成功的重要性(流通股东必读)
(2014-11-25 07: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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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习一下,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破产重整成功的重要性
,提供给想参加002015霞客破产重整的流通股东们阅读。
十进宫凭借着灵感与经验,妄测002015破产重整的策略
,可能会采取“债转股”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让渡”为
“主要的方式”进行。对于如此小盘股采取大比例缩股的
概率比较小,因为其所起的效果并不大,捞不回多少股份
,劳民伤财不说,还要遭到流通股们的强烈反对与辱骂。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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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上市公司在IPO过程中,发行价格较高,发行溢价会形成巨额资本公积。破产重整上市公司既有巨额的未弥补亏损,往往也会有巨额的资本公积。
然而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再减资弥补亏损,实施效果与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相同。那么,该方法是否会违反相关法规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是公司发行新股时产生的资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公司采用资本公积直接弥补亏损,实质上是允许投资者对其投入资本的抽回,有可能对债权人权益造成损害。但是,对于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其债权人的清偿率一般是基于以破产重整公司的全部资产偿还全部负债计算得出,因此破产重整上市公司本质上净资产为零,可视同该类公司在破产重整阶段既没有资产,也没有负债。因此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并不会进一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同时,从我国的法规来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弥补亏损都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两者的巧妙结合,既能恢复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能力,又能恢复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既解决了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的实际问题,又能给广大中小股民带来实际利益,可谓一举多得,有效破解了借壳破产重整上市公司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