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学校新教师宿舍分配和管理办法
(2019-03-20 16:16:41)
标签:
宿舍 |
分类: 固定制度 |
云溪学校新教师宿舍分配和管理办法
为提高教师宿舍使用效率,加强职工住房管理,保障公共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对象:必须在职、在编、在岗三者全部符合的教师才分配住房;在本校连续代课三年以上的教师可以酌情分配。
二、调配原则
1、符合分房条件的教职工每1人分配一间,需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再由总务处依照本办法进行调配。
2、住房分配优先保障新入职教师,适当照顾女教师。
3、同等情况下以来学校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分配。
4、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住房需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不得私自入住。
三、入住手续
有住房需要并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应首先向总务处递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到总务处领取房间钥匙。
四、退宿手续
入住教师宿舍者调离学校、或已退体、或休假离岗,或校内新分配有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使用教师宿舍条件者,应从教师宿舍搬出。
办理退宿手续的程序为:1、入住者告知总务处退宿意向。2、将宿舍内私人东西腾空运走。3、经学校验收后将钥匙交还给总务处,并视情况作出赔偿。4、原则上,每年暑假前办理临时退宿手续。
五、宿舍管理
1、入住教师宿舍的人员要服从正常合理的调配,无故阻止他人入住或不听从管理部门调配的,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入住资格;
2、教师宿舍是我校符合住房要求的教职工的住宿场所,其他任何外来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留宿,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3、入住人员要爱护宿舍内的设备,爱护楼内公共设施和设备,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节水节电,空调使用时间据季节统一管理,无人时使用空调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垃圾要投放到指定地点;
4、教师宿舍仅供全校教职工工作休息所用,严禁转租或转借给学生或其他人员,若发现非本人居住或者长期无人居住的,学校将收回教师宿舍,取消入住人员资格。
5、入住人员不得在楼道和公共场所堆放个人物品,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进行清理;
7、为保证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电水壶、功率过高的电炉等),一经发现将提出警告,直至取消其入住资格。
六、宿舍维护
凡住房中属非人为因素或自然损坏部分的维修,一般情况下住户应首先向总务处提出维修要求,由学校给予修缮;凡住户在居住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以及因住户提出超正常维修范围的所有费用,均由住户自己承担,因此产生的装修维修费用由住户承担。
学校统一配置的物品(桌子、椅子、床和床上用品、空调、柜子、热水器、衣物架、毛巾架、镜子、窗帘、清洁工具等)若有损坏或遗失,一律照价赔偿。并视情况取消继续入住的资格。
本办法自校务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云溪学校新教师宿舍入住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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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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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我承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室内外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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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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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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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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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室内主要公物清单
名称 |
数量 |
损坏赔偿价格 |
床 |
1 |
1500 |
床上用品(被絮床单) |
套 |
500 |
柜子 |
1 |
800 |
毛巾架 |
1 |
50 |
挂衣架 |
1 |
50 |
镜子 |
1 |
50 |
窗帘 |
2或3 |
500 |
格力空调 |
1 |
3000 |
海尔热水器 |
1 |
1000 |
办公桌椅 |
套 |
400 |
清洁工具 |
三件套 |
100 |
说明:本表总务处存一份(原件),教师宿舍内贴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