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学校探望慰问教职工制度
(2015-03-12 17:52:43)
标签:
慰问体检 |
分类: 固定制度 |
云溪学校探望慰问教职工制度
(2015年春季试行)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教职员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
2、慰问原则及标准:
二、生育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学院在职男女教职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
3、施行绝育手术的教职工,由工会牵头,学校领导或分管计生干部及时前往慰问,每人500元。
三、丧事的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员工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2、慰问标准:慰问金200元,花圈,鞭炮。
3、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根据家属申请,学校尽量派人协办丧事,组织追悼会,派一辆车送别。
四、节日、特殊情况慰问
1、慰问节日:春节、三八节、端午节、教师节、敬老节、中秋节。
2、慰问范围:
3、慰问原则及标准:
五、教职工体检
1、体检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2、时间及标准:拟定每两年检查一次,女职工妇检每年一次,时间为8月——10月间,由工会和计生干部组织实施。根据体检项目学校承担相应经费。
六、本制度涉及到的聘请员工特指连续工作两个学期以上的(含两个学期)。
七、本制度从2015年3月12日行政会讨论决定后,开始施行。
通城县云溪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