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旅游景点如雨后春笋,大有圈地就可以开公园之势。以前喜欢去的几个地方现在都改叫公园了,起个大门,门前架个栏杆,门旁搭个房子就可以收费了,动辄几十元,有的上百元。这使我联想到一个营生,一个违法乱纪的营生——抢劫,山寨草寇们的抢劫。记得看小说听评书或看电影经常有这么一句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这过留下买路财。这是山匪草寇们抢劫时常用的见面语。我估计这帮草寇们说这句话有两层,一是此地我经营了不少时候,你借此路应该给个成本钱吧。二是干这事属于违法,要为自己的抢劫勾当找个心理上的理由。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这种勾当是违反行为,人民痛恨,国家打击。草寇们自知自己的行为见不得人,闲暇时心里总是有种涩涩的滋味,他们清楚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抓下大狱是轻的,砍脑袋属于正常,买卖再好也不是长久之计。他们心中做梦都想做个合法商人,做个堂堂正正的人,所以一旦时机成熟总想要归顺朝廷,做个正经合法的营生。历史上山匪草寇们几乎都是这样的想法,也都是争取这样的结局,朝廷一旦招安,山贼们立马答应。水浒里的宋江带着一百单八将最终成为朝廷命官就是证明,当年的聚义厅成为了今天的旅游景点,草寇们平时拿着性命换来的金银财宝如今更是金银满山,只不过不用拿命换了,违法的抢劫变成了合法的经营,拿个朝廷执照合法收费。你说要是当年的梁山好汉知道有今天他们还不得把肠子悔清了啊,后悔没有赶上好时候啊,那时的打打杀杀变成了如今的合法经营,那时的提心吊胆变成了如今的心安理得,那时的山匪草寇如今变成了公司职员,早知如今何必当初啊,恨不能晚生五百年。我孤陋寡闻,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山匪草寇们占山为王让过路人留下买路钱以外,是否还有其它的旅游收费?现在旅游所去的地方几乎都在收费,自然的风景历史的影子在阳光下变成了摇钱树。旅游景点处处飘逸着铜臭的味道,在旅游的同时享受着金钱的折磨。要是当年的李白徐霞客之流活在当下,行万里路恐怕也只能是梦中的事了。
如今各地的旅游景点画地为牢,圈起来就收钱,比当年的山大王更厉害。山大王占山为王属于违法,现在改叫公园了,成为了旅游景点,摇身变成合法的了,挨宰的还是游客,肥了的是公园所有者和旅行社。我们国家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旅游景点收费的历史,只有占山为王的强盗史。
据说,杭州的西湖公园不收门票,当地人普遍收益,各地游客络绎不绝,杭州能做到,为什么其它地方做不到呢?这恐怕还是草寇思想和现代经营理念的差别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