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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土层侧阻力取值问题

(2014-06-20 14: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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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 5.3.12条液化效应“对于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当承台底面上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1.5米,1.0米的非液化土或非软弱土层时,可将液化土层的极限侧阻力乘以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可按表5.3.12确定。当承台底面上下非液化土层厚度小于以上规定时,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取0”。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评价桩基液化效应影响时,应全面理解这一条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在按表5.3.12提出土层液化影响折减系数时必须同时提出使用该系数的限制性条件,即当承台底面上、下有液化土层或软弱土层,且未经处理,这时桩身周围液化土层影响折减系数取0。

 

    目前的桩基承载力是根据静载试验确定的,应参考桩基规范的上述规定扣除液化层的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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