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禁收未标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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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连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3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信息,发展改革委已于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业内人士分析,该新规将对去年开始实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予以补充,对开发商随意涨价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
新规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政策,业内人士认为,这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过具体效果如何仍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和执行情况。此前开发商大都是“少批量多批次”的开盘策略,对于部分行为不规范的开发商,实施明码标价可以起到极大的规范作用,而对于有品牌、声誉好、讲诚信的开发商而言,就不会有什么影响。总的来说,这对开发商而言会是一个考验。价格信息的透明化虽然会在无形之中增加开发商的风险,这将实实在在地考验开发商的操盘水平和对市场的把握能力。
房屋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
新规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业内人士认为,按套数计价的方法和目前按面积计价的方法,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按套数计算价格并明确公示,有利于避免部分开发商只公布项目均价,而根据开盘销售情况定高价。此次规定对此前“国十条”等政策当中的执行细则也进行了进一步的重申,包括“一次公开房源”、“禁止预售证有效期内涨价”等。这些政策的再次强调也凸显了决策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
想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价格标出之后,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业内人士分析,国家发改委推出的新政是对原来各地政策的一个细化,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配合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虚高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促销标价不规范、利用标价搞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
组织专项检查违规者严处
如果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由于规定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这意味着除了住建部门、土地部门、房管部门之外,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将正式介入到房地产调控当中。种种迹象表明行政手段控制房价的信号越来越强烈。
(文字:乔镇兴;图片:冯显泉……图片与文字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