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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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
可能目前房地产行业太过重要了,也可能房地产行业快速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利于长期健康发展的方面,也可能房地产行业太需要梳理了。近几年,政府部门不断出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各方面政策,以规范这个行业的各个环节。
乔镇兴是一位特别愿意观察和思考的人士,最近一段时间,他屡屡写出一些关注房地产行业的稿件。市房协主办的《青岛房地产》杂志,在2011年第一期当中,就收入了乔镇兴采写的三篇稿件。
本篇博闻,仍旧是乔镇兴投给我的一篇行业动态(附后)。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业界同仁一些新的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办法》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做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了房地产经纪的内涵。房地产经纪特指房地产居间和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不包括房地产行纪行为。二是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息公示和告知义务。三是规范了房地产经纪合同行为。四是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五是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六是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有关部门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办法》针对行业准入门槛低问题,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规定了人员条件,并强化机构的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并实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这便于相关主管部门掌握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监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超过100万人,其中只有3.7万人取得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行业准入门槛低,无序竞争严重等问题,《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在即墨市房产管理处备案登记的房产中介机构140余家,评估机构2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