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书三本搞错及其他(修订稿)
(2013-08-29 16: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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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书三本搞错及其他(修订稿)
近日,见到刚出版的《揭东县志》,在《第二十一篇文化••第一章文化艺术•第八节著述书目•一九九二至二零一零年揭东籍编著者出版著述书目一览表》中,即在六百八十页上关于陈镇朝的七本著作,竟有三本被搞错。
错者如下:
《夕阳无语》
《风雨孤舟》
《无法回避的疼》北京国际图书出版社
正确的应为:
《夕阳无语》
《风雨孤舟》
《无法回避的疼》北京图书出版社
这三本书的出版社为什么会被搞错?这是一个最简单也最明显的问题。
撰稿编者有可能根本就不知每本书都有版权页以及版权页的作用与意义,接过书只看封面或书脊的出版社就无知式地想当然。要不就是根本看不懂版权页,也就无知式地想当然。
撰稿编者手头都有我的这些书,而且我还发电子文档过去。最省亊省力就是把我的电子文档照搬过去,那么肯定也就不会出差错了。
这种无知式地想当然和治史纪史的基本要求是完完全全相悖的。
如果在国际标准书号中要区别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出版社后面用括号加注,如:华夏文化出版有限公司【香港】,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国大陆,或:北京】。
在《第二十一篇文化••第一章文化艺术•第二节文化戏剧音乐•一、文学》中,即六百五十四页上,关于陈镇朝的文学创作及获奖的叙述,也有一个明显的病句:
他(指陈镇朝)的作品同年还被省政协和省作协联合举办的《人民的好委员》报告文学征文评奖活动中荣获提名奖。
此句“被……荣获……”不能搭配。有两种改法,其一,改“被……评为……”;其二,改“在……荣获……”。
可改为:他的作品同年还在省政协和省作协联合举办的《人民的好委员》报告文学征文评奖活动中荣获提名奖。
或:他的作品同年还被省政协和省作协联合举办的《人民的好委员》报告文学征文评奖活动中评为提名奖。
以上这一项来源摘引于《揭阳年鉴》(2009卷)242页中之《教科文》之《文学艺术》。但《揭阳年鉴》(2009卷)中对这一获奖表述语法上并没错。
为了显示编辑的特权和撰稿者的水平,摘引资料当然完完全全可以改,但前提必须是准确、明白、无误。关于病句,有一定知识的人还都能看出来,而关于书籍的出版社,如果想当然地指鹿为马,就是新闻出版总署那些百分百的内行,也不一定能够鉴判别,更何况外行人,更何况那些忙得没有时间去读书的官员!所以一般人是完完全全无法看出来的。结局就是以讹传讹,贻害于社会而遗患无穷。
关于著述书目这方面,鉴于有些类似的书籍,只显示作者姓名、书名,过于简单和笼统。因此,我曾向编者建议: 除了显示作者姓名、书名,还要显示体裁、字数丶出版社、出版年月。
现在我们看到的《揭东县志》,只显示了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年月,但没有显示体裁和字数。显而易见,因为一本书有的只有薄薄的几万字,有的则几十万字甚至更多。再者,光看书名,有些是根本判断不出体裁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体裁和字数甚为重要。
捎带说一下,编县志是一项硬任务,按照时髦的说法,称为上级明确指定要按时按质完成的政治任务。
这本书在编辑过程中是要层层级级呈报审查的,有大量的初审丶复审丶终审人员。但其实最主要的还是那个原始撰稿者和业务把关的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初稿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