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教育界一哭
(2010-12-31 15:35:43)
标签:
鲁迅北京银洋写作狂龙 |
分类: 散文 |
我为教育界一哭
牧童
先引用两条帖子:
以下是引用狂龙轰天在2010-7-19 01: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狂龙轰天在2010-7-25 20:53:00的发言:
呵呵,其实,在基层有很多这样不可理喻的现象,例如:十几年前,我镇农村教师工资才两三百块,入不敷出,有几个教师在假期用摩托车搭客,以其增加收入补贴家用,被领导点名批评为不务正业;有教师为了兴趣在下班时间和假期时候钓鱼、电鱼;被领导点名指责影响教师形象;有一个教师种了六十多棵果树,领导找他单独谈话,告诫种果会影响教学工作。这些受到上级领导“谆谆教诲”的老师,到现在也记忆犹新,闲谈起来时还愤慨不已。想不到社会发展了,但领导者的思想上还没与时俱进,我业余时间码码字,还能享受到领导如此的“优厚对待”,实属幸运。
以上两条帖子引自广东作家网文学风论坛,跟帖在拙作《基层作家所面临的尴尬现状以及一些思考》的后面。我相信狂龙轰天说的是真的——因为他没必要也没理由说谎。
我感到不可思议不可理喻的是,某上级领导那句:“你若还想做教师,就不要再写作,不要有名气”的话。
这位这么理直气壮反对教师写作,反对教师不能有名气的某上级领导,乃至把教师的写作,有名气提到了能不能当教师这种非此即彼不共戴天的高度,实实在在不得不引发人的深思啊!
按常识,吃皇粮的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八小时(或六小时)之外,都有法定的节假日;各行各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业余爱好。业余爱好写作的人,也应与其他各种各样的业余爱好一碗水端平,为什么业余可以唱歌跳舞搓麻将打扑克乱吹牛皮侃大天……,就不能写写作呢?这有什么区别吗?对了,确实有区别。唱歌跳舞搓麻将打扑克乱吹牛皮侃大天……只是在小范围内或隐蔽的范围内,而写出的作品如果在报刊发表了,却是流传在较大较广的范围内,而且白纸黑字还会继续流传下去,因此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名气。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这就是区别。
那么,为什么教师就不能写作呢? 为什么就不能通过写作发表作品产生一点名气呢?法律上似乎没有这样的规定。
这些都是极其粗浅的常识。但我们还必须继续往深一层探究下去。
按照这位某上级领导的认识, 教师业余写作是不务正业。那么,大家想一想,如果没有业余写作,我们现在还能看到屈原杜甫韩愈柳宗元苏轼辛弃疾欧阳修范仲淹等大家的作品吗?还能读到毛泽东朱德陈毅董必武的诗作吗?绝对不能,因为这些人的创作都不是他们的正业,而都是业余的。
那么, 写作或者说写出或发表作品难道就会成为洪水猛兽吗? 退一步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进一步说,如果没有古今这些业余作者业余写出作品, 我们还能开口闭口五千年文明史吗?
再说,没有业余作者,哪来的专业作家呀?据我所知, 专业作家并不是天生的,专业作家似乎都是从业余作者来的。先有业余,后有专业。往往是业余作者业余写出一些东西,有了点名气或引起一点关注,然后才通过种种渠道或是去作家进修班进修或是去培训,后来又通过种种渠道最后才成为专业作家的。
按照这位某上级领导的观点,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就是地地道道的不务正业。一九一二年春, 鲁迅应蔡元培之邀,担任教育部公务员,从一九一二年春至一九二六年夏;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鲁迅早期的小说,即后来被收入小说集《呐喊》、《彷徨》的作品,就是在当教育部公务员期间业余创作的。
有必要顺带说一说鲁迅这十四年公务员的收入: 一九一二年五至七月,每月津贴六十银洋;八至九月,每月半俸一百二十五银洋;十月后定薪俸二百二十银洋;一九一三年二月后薪俸二百四十银洋,十二月后仅有九成即二百一十六银洋;一九一四年八月薪俸增为二百八十银洋;一九一六年三月后增为三百银洋。一九二四年一月加俸为三百六十银洋。(但是二十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二百银洋左右。)鲁迅这十四年公务员的收入约四千一百零二十四元(银洋),月平均二百四十五元(银洋)。
民国初期一块银洋约合今人民币四十至五十元,二十年代一块银洋约合今人民币四十元。一个北大学生一年的生活开支包括学杂费在内,节省一点的有一百二十块钱就能过了。也就是说平均每月十块钱就可以支付一个人的生活开支。
除此之外, 鲁迅还有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兼课的收入,还有比较高的稿费收入。
为什么要说鲁迅的收入呢?因为狂龙轰天提到新时期入不敷出的教师,只好利用业余时间去搞一点微薄的创收以补贴家用。新时期的教师不管是为了兴趣在下班时间和假期时候钓鱼、电鱼;还是业余时间码码字,抑或是业余种植果树,或是利用假期用摩托车搭客,以增加收入补贴家用,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值得同情的。
作为某上级领导,为什么就不能考虑这些现实问题,想办法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待遇呢?这倒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死要面子活受罪,最终成为被社会嘲笑的废物。
还是回到正题上来。作为某上级领导,为什么要对教师的业余写作如此歇斯底里地反对或仇视呢?作家或业余作家难道有那么可憎可恨吗?再说说另一层常识。
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说的,后来被教育家加里宁引用到教育界,这是社会给予作家乃至教师的崇高赞誉。
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在给法军上尉巴特勒的信中,用作家的人文良知,向全世界公开声讨他的祖国当年的所为为强盗:
有一天,两个来自欧洲的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财物,另一个强盗放火。……将受到历史制裁的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现在,我证实,发生了一次偷窃,有两名窃贼。
人生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写作成功的,可望挤入立言的行列。若能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不朽的立言家,这是多么荣耀的冠冕啊! 某上级领导,为什么就不能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或站在国家民族的高度,关心支持或鼓励业余作者呢?退一步说, 不关心不支持不鼓励,人家八小时(或六小时)之外,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码字,关你什么事呀?是嫉妒吗?是眼红吗?很有可能是假洋鬼子不准阿Q革命吧。
写到这里,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疑问,这位某上级领导究竟是怎么当上上级领导的?是靠裙带关系?还是靠跑官贿赂搞来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可能是靠知识与能力干出来的, 难道认识如此糊涂的领导,这有可能吗?
缘于此,我为当前教育界的某些所谓领导一哭!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夜至三十日下午草于横山之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