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烟霞传》错误词语的一封信
(2010-11-13 18: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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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潮汕话文学作品文化杂谈 |
分类: 散文 |
有关《烟霞传》错误词语的一封信
蔡xx先生:
您好!首先我对您的认真和热心表示敬意!
林晚霞的自传体小说《烟霞传》您指出了二百一十五处错误之处,我已一一校对过了,经落实只有五十二处(且包含同一字眼多处反复出现的在内:如已打成己,就占很大比例),这是属于校对或排版的疏忽造成的,其余的有一部分属于改也可不改也可的, 另一部分完全不属于错的。
改也可不改也可的,比如:“四人帮”、 “四清” 、“破四旧立四新”等,这些词语加双引号也可,不加双引号也可。因为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词语所包含的内容, 它们已经成为有特定含义的词,不是生僻的新词,而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常用词了。
不属于错的,比如:原书中的“绞棚”有鲜明的潮汕方言特色,而若改“搭棚”,则失去了地域性,两相比较,还是保留前者为佳。
“姜诗”是戏剧中的人物,“姜丝”既是借代辛何,以区别戏剧人物“姜诗”,且有讽刺意味,意含双关:姜作为菜的佐料,如甘草之于药,两者都不能当主菜主药用;姜也不必带草字头。
“毁谤”与“诽谤”通用,同样不必改。“跳”比“逃”好,其动作不同,同样也不必改。潮汕人说电灯泡没人说“十五瓦”,“十五光”才是潮汕话。“势迫”与“势必”是两个不同的词,含义不同,更不可互相替代。至于“利浦”与“荔浦”,因是小说,真名也可,化名或假名也可。“火头”与“伙头”,义应不同,炊事员应用前者才合理。“汁汁软”要比“节节软”形象生动, “汁”是液体,就是软的;“节”不是液体, 两个词含义有所不同。因这些方言不比普通话,没人规范,所以运用之时,要看那一个更能达意。再加上要保留方言特色,又是小说,也必须切合人物个性与方言习惯。文学作品不能用公文行文方式作标尺,文学作品必须用文学语言,才能体现鲜活生动的形象性。
先生请看你的原表, 打红勾者就是确认可改的, 画圆圈者即为需商榷的,打叉者我认为根本不必改。
书不尽言,匆匆草就,略举数例与君商榷,若能当面请教探讨更好。
此致
陈镇朝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