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子不足与谋
(2009-07-20 09: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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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子冤屈摩罗签印文联 |
分类: 纪实/杂文 |
八月天高风怒吼
——《辞典》生事内幕披露
十九
摩罗曾感叹:在中国想做一条好汉,确实比别国更难。……中国生活的千万个环节中,每个环节都杀机四伏。(见摩罗《巨人何以成为巨人》)
其实,协会的最高领导如果实事求是地说明解释上述这一具体情况, 该认错就认错,以刘部的为人——以及后来的事实证明,应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必去惹来这么多麻烦——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嘛。但他不知是吓糊涂了,还是本来就是糊涂的,对上级冤屈我,对协会内部也不敢说明真相,坚持正义,弘扬正气,所以对下级也冤屈我。
他冤屈我, 协会内部认识本来就混乱的人,居心不良的人,就继续必欲置我于死地。种种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就永不消逝,逼害与反逼害就永无穷期,结果就导致最后的两败俱伤。所以,我在《致揭阳市传记文学协会的公开信》后面,补充说明我辞职的原因时说: 竖子不足与谋,令我寒心。这决非随口而出,而是刻骨铭心的教训。
我许多汇报、请示都是只有我和他两人,或通过电话,大多没有第三者在场。 他反口不承认,也就没人作证。他冤屈我,我又能如何解释呢?他也不让我有解释的机会与权利。他又是法人代表,不了解情况的人一般只会相信他,不会相信我。就是了解情况的人,为了趋炎附势,也会往他那边靠,谁又会为我说话呢?再加上碰上糊涂不会用脑的,我就怎么说也说不清楚了。
我又怎会料到,我为他竭尽全力,耗尽心血,最后冤屈我的竟然是他?也许有些事后诸葛亮会对我说,你应叫他签字写证据什么的。我若不相信他,也就不会去接这项工作了,我又怎会留一手呢?
如果此书不是在外地印刷,先签过合同——这就涉及秘书长管的公章,出纳管的钱,那么,他如此冤屈我,我就是跳到黄河也难洗清啊。
你爱脸,爱名誉。可将心比心,你爱,别人就不爱吗?何况这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哪一个人工作没出过差错,神仙打鼓还有时错呢?我们又都不是神仙? 这项工作不管让任何人做,哪一个人敢说他不会出差错,除非是疯子,因为疯子杀人,不能以用于正常人的法律去裁刑。
本来,他最清楚我做了最多的工作;本来,他最应该保护我,也只有他最有责任保护我,也只有他最有能力保护我,可他反而冤屈我?
本来,没主编签印一事,我自始至终认为他没错,但他可能怕承认了受上下指责。文联汇报后,上面的问题不存在了,下面的也不难解决,可他怕承认了下面的人指责他——遇事他不敢顶, 又最怕负责任,所以正确的不敢支持,错误的不敢批评;毫无主见,导致是非不分;赏罚不明,以致认识混乱;更有甚者,他为了保住自己的脸面,继续执迷不悟,一条道走到黑,宁可昧着良心用我做替罪羔羊,也不敢坚持真理与正气。一念之差,竟折了“一世英名”,呜呼!
也可能,我在文联给他面子,不吭声。他误认为我默认了,所以回协会继续想让谎言重复一百遍而成为真理。但他料不到,今非昔比,我竟抗议说出真相,摆出事实,使他下不了台,他搬起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
年终总结会上,他大概想用借刀杀人之计,通过其他人对我的围剿,蒙蔽领导与部分不知内情的常务理事,制造一个合法的冤狱,但没料到我的救星出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三板斧定天下。他又一次搬起石头又砸了自己的脚。
2008年1月20日,在我的努力下,他还算识趣,若到此为止,也该让时间去湮没这段历史了。想不到,后来他还要在刊物上强加给我“引咎”二字。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两年多的工作我可白做,补贴我可退回,种种误解与攻击我可不计较,但这两个字我却接受不了。我借着怒气,把别人射给我的冷箭、暗箭,公开射了回去。不知这是不是他又一次搬起石头又砸了自己的脚,只好让时间去做结论了。
草于2008年4月7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