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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对第四学段阅读教学是要求

(2013-12-18 05:46:42)
标签:

课程标准

课标阅读教学要求

第四学段阅读教学

教育

分类: 教育理论

                                              课标要求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2.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

 3.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4.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分析、解决疑难问题。

 5.在阅读中了解说明文表达方式。

 6.能够区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

 7.欣赏文学作品,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8.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把握文章的基本观点,获取主要信息。阅读科技作品,还应注意领会作品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阅读由多种材料组合、较为复杂的非连续性文本,能领会文本的意思,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9.随文学习基本的词汇、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

 10.能利用图书馆、网络搜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帮助阅读。

2013-12-06  人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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