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余闲暇无事,信步而行,在一道旁,睹围观者众,遂前往观之:乃两人为钱权之争议尔。
其一 因钱而争议
其中一人曰:“钱者,币也,分纸币、金币两类也。”另一人则不以为然,因而执曰:“非也,钱者,钱也,乃分为血汗钱与黑心钱两种尔。所谓血汗钱者,乃正当劳作所获也;所谓黑心钱者,乃非正当劳作或不劳而获者也。譬如农民种地、打工,正当经营或交易等所获之钱,乃为血汗钱也;工人、公务员所挣工资,亦谓之血汗钱也。另类:贪赃枉法、欺诈、盗窃等非正当劳作所获之钱,乃为黑心钱也。”
其二
因权而争议
其一人复曰:“吾以为有权最善。”
另一人辩曰:“非也,吾以为有钱最善。”
其一人复曰:“有权就会有钱,权可以生钱。”
另一人辩曰:“‘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可以买官、买权。”
其一人复曰:“还是有权的好吧?有钱为何还要买权?”
另一人辩曰:“以钱买权者,乃求权生钱也,还是有钱的好。”
其一人复曰:“钱有害,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历朝历代,皆有不少贪官为钱而落马,尚有谋财害命者也。”
其一人辩曰:“权也有害,正如汝所云之落马贪官,贪官乃为权所害也。”
其一人复曰:“钱权乃世间必然之物也,至为重要。若用之得当,则有益而无害也,甚可留芳百世也;若反其道而行之,则百害而无益矣,甚则招众人唾骂、遗臭万年也。”
其一人对曰:“善!吾无可争辩矣。”
众人听后,皆为之喝彩。乃精辟之论者也。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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