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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容引入的“学费”和本地化

(2011-02-10 14:41:59)
标签:

日本内容

动漫

本地化

版权

it

分类: 移动互联
 
春节前夕,在日本MCF(Mobile Content Forum)的组织下,同行一行在东京接触到了10多家日本移动内容厂商,对方轮番介绍,不乏著名内容厂商,特别是在游戏、漫画、动画、手机主题等方面,特别是动漫,伴随着中国一代一代人成长,简单罗列一下:一休、阿童木、机器猫、奥特曼、龙珠、柯南、高达、多啦A梦、蜡笔小新、死神、火影忍者、海贼王,在印刷出版物和电视动画领域,这些精彩的成功作品,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文化入侵。
 
然而,在互联网、移动互联领网域呢,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集英社、小学馆、Index,诸多公司在中国试水中国移动互联领域中,毫无意外的,除了失败的经验外毫无收获。日本的内容作品的确不错,但是这好比抱着金饭碗却得忍饥挨饿,大家都在问why?在这个未来最大的增量市场--移动互联网领域如何分到一杯羹?
 
一、网民属性割裂
与传统的印刷出版和电视不一样的,互联网领域已经证实了在中国,百度超过了google,淘宝超过了ebay,新浪超过了雅虎,腾讯在IM领域一枝独秀,目前还没有外国移动互联网领域公司将业务复制到中国后长期保持领先。因为,移动互联领域的用户叫网民,网民是公民的在网上的表现群体,网民的属性和现实中的公民特性可以是不同,在高速发展的中国,网民和公民属性的割裂程度往往远远大于发达国家。
理解中国网民的用户属性是外国企业最难跨过门槛之一。
 
二、本地化
为什么日本优秀内容进入中国市场会失败?进入中国市场是要“交学费”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么从骨子里开始本地化,本地化不是将服务器放到中国,也不是雇佣中国员工。而是需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业务的本地化,业务是内容的使能器,只有业务收到欢迎一切才有可能,业务受到欢迎并且要有配套的商业模式,三种模式:前向收费(用户花钱买内容或服务),后向收费(广告模式或者商家支持),交易佣金(典型的是电子商务)。业务本地化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比如,以中国移动动漫基地为例,引入内容,并且把动漫内容作为刚性需求的一部分来设计业务(如:动漫头像,彩像等),无疑是业务本地化的一个范例。
二是文化的本地化,文化的本地化超越了翻译的概念,超越了信达雅的层次。要么能让中国网民能够欣然接受,要么就创新,比如《搞笑漫画日和》创造了红极一时“给力”文化也是个成功例子。
三是市场的本地化,这个是最容易理解的,比如做后向收费广告就需要本地市场:本地广告代理商和广告主。做无线领域,就需要和运营商打交道,如何和运营商合作这是本地化的工作。包括更多的市场本地化的需求,如何与监管部门合作沟通,如网监、版署、信息安全局等。
  
三、版权之虑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同行略带挑战的征询我,如何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个人观点,我认为最好的知识产品保护就是不保护。因为中国在高速发展,是无序向有序发展的过程,但是中国的市场足够大,忘掉哪些漏掉的芝麻吧,版权不是盈利的绊脚石。要做的是能够让你的业务和产品来吸引用户。要知道,中国的版权环境下,靠卖硬拷贝的微软中国已经经营了19年,而且越做越大。
 
版权的规范化是必然趋势,我们已经在路上,而且也没有理由在路上等待就绪到终老。所以,不变应万变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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