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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变“泥石流灾害”吃亏的是谁

(2011-08-06 20:30:37)
标签:

车祸

泥石流

杂谈

    据新浪一篇题为《甘肃秦安疑为逃避责任将车祸报为泥石流灾害》的新闻报道:13人遇难6受伤,715日发生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安的一起特大事故,在平静近20天后再起波澜。将这一事故重新拉进人们视野的,是一则题为《揭秘甘肃秦安重大事故真相——人祸如何变天灾的网帖。这则标注着有图有真相的帖子称:2011715日晚,甘肃省秦安县突降暴雨,22时许,该县一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集体旅游归来,乘坐的中巴车途经天巉公路1492km+400m时,因道路涵洞排水不畅,泥水翻越公路导致路面湿滑,致使中巴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更引人关注的内容还在于该帖曝料:事发后,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不是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亡羊补牢,而是为了躲避追责,将典型的交通事故上报为泥石流灾
     车祸泥石流灾害让有关人员变安心了,可让受害人是吃大亏了。7.23动车事故死者每人获赔91万,7.22京珠高速公路客车起火事故死者每人获赔46万。这起事故不知能赔几个银子告慰逝者,安抚伤者与死者家属。如果是自然灾害的话,估计不会超过3万的补偿金了。因为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的,没有责任单位责任人,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充其量也就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罢了。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清事实,还原真相,让该受到责任追究的受到追究,该得到赔偿的得到赔偿,事故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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