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英差异谈文学翻译的可译度
(2009-06-18 22: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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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18世纪末,英国爱丁堡大学的泰德勒教授在《翻译的原则》一书中就提出著名的三原则,即“译文应完整的再现原文的思想内容”,“译文的风格,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译文应像原文一样流畅自然”。这三个原则给译者提出了较高要求。因为翻译是一门跨文化、跨学科、博大精深的综合性学科,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尤其是文学翻译,正如文学大师茅盾在一次报告中所说,“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它“把原作的艺术境界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谢天振,1998)翻译的实践表明,人们赋予文学翻译的目标与文学翻译实际达到的结果之间始终是存在差距的。也就是说,文学翻译中存在着翻译的可译限度。
所谓可译与不可译是相对的概念, 单纯讲某种体裁不可译是一种非常片面的说法。因而有人提出了可译度的概念,即将翻译的可行性看似一个刻度0到1标尺的连续体。相对于“可译性”,笔者认为“可译度”这一概念因将作品的可译程度看成了一个动态可变的过程,故而更为直观和便于操作。在笔者看来,汉英语言形式,审美意向和文化内涵这三个方面的差异,是影响文学翻译可译度的最重要因素。
一、语言形式的差异
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修辞手法,如民谣、诗词、绕口令、双关语等。文学语言的表现形式与语言本身的音形特征密不可分,因为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不同的发音和书写系统,因而所产生的表现效果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译者欲将原语作品中的某些修辞效果转移到译语作品中去,而译语又缺乏相应的音形特征时,译者就只好望文兴叹了。语言形式特征的可译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语音特征的可译度
汉、英语在语音上的差别主要在于:汉语分“平、上、去、入”四个声调,而英语语音主要靠升降调,重、弱音来区分。汉语中的同音异义字非常多,远超过英语。具有相同音韵的汉字组合起来会形成独特而奇妙的文字效果,而英语相比较而言其变化组合就要单调得多。因此在汉英互译的过程中,汉语向英语的翻译较之就困难得多。下面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美籍华人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曾利用汉语同音字多的特点,写成一篇由几百个同音字组成的短文:
《施氏食狮史》
此文内容简单、易于理解,没有生僻的辞藻和复杂的情节,要译成英语可谓简单,基础好点的中学生都可以应付。但原文的机巧之处一望可知,一百一十九个字,全靠异义同音来得其妙处。译意简单,但要达到原文中利用同音字所产生的特殊表达效果,却足以令任何一个高明的译者望而止步。
虽然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但其实,语言在使用过程中有许多与语音特征有关的地方,如押韵、平仄、谐音、双关等,这些在翻译中的操作性都很受局限,有时甚至会导致可译度为零。如刘禹锡的
《竹枝词》: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译文一:
Between the willows green the river flows
along;
译文二:
The willows are green, green;
上面两个据说都是被认为不错的版本。意思上基本都翻译出来了,也费了老大劲注意了押韵的问题,可是语境上也好,读起来也好,究竟舒不舒服,各位看官自己知道。一个妇孺皆知的“道是无晴却有晴”,足以让大师们抓耳挠腮,望“晴”面壁一番了。
2、语言单位的组合规则和特点的可译度
虽然每种语言在使用时都是线性排列,有时还有非常相似的地方,如英、汉语中的主谓宾语序,但更多的情况是,不同的语言其语言单位的组合规则特点也有许多不同。如英语中除谓语动词外,还有不定式、分词、动名词等非谓语动词形式。它们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形式特征,汉语是难以表现的,而汉语中的四字成语、词语重叠、对联等的结构特点,往往令英译者束手无策。例如旧时一家名为“天然居”的旅店门上的对联:
客上天然居 居然天上客
对联通过回文的表现形式,巧妙地借助语言文字的排列组合,寥寥数字,赞客夸店,妙趣横生。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
融融日暖乍晴天,骏马雕鞍绣辔联。
回文念为:
翩翩舞燕巧飞空,罕会良时此恨同。
在翻译类似的语言组合规则特点鲜明的原文的过程中,如果既要释义又要传神,难度之大、可译度之低可想而知。
3、文字特征的可译度
英语和汉语属于不同的文字体系,英语为表音文字,汉语为表意文字,两者在书写形式上大相径庭,因此,很多情况下两种语言的文字特征所造成的困难和鸿沟是难以甚至无法逾越的。例如,曾经有人利用汉字的结构特点写成这样一首诗:
夜冷, 酒热 ,人未归。
口上木,
这两幅对联巧妙地运用了汉字结构特点,拆开文字,既组成诗句,又传达意义,尽显了表意汉字在结构上的得天独厚;英语虽然也有拆词表达的时候,但译者面对这样文字特征鲜明的妙联,却无能为力。
而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苏东坡之妹苏小妹与名僧佛印的对联译事。苏小妹对佛印满口的“佛法无边”不以为然,撰上联:
人曾是僧,人弗能成佛
佛印明白苏小妹嘲笑自己,回下联:
此对联拆字成对,以形寓意,令人拍案。台湾大学者钱歌川曾指出,该联决不可译。因为此联兼具了汉语拆字和对仗的妙处,而英语似乎不具备类似的特点。然而三十年后,这个“不可译”的神话还是被许渊冲先生打破了。许先生将这幅有名的对联译为:
原文的修辞特色——拆字与对仗——都被巧妙地译出来;同时,原文的语义又得到了充分的再现,不禁令人叫绝。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文学翻译就好比是用不同的木材做同一种家具,尽管做成的家具可以保证相同的外形和用途,但不同的木材所特有的物理特性如纹理、色泽等却是无法替代的。(刘传珠,2000)
因此,译者在翻译中遇到原文以原语的形式特点为修辞手段表达某种效果时,便只能用某种译语的形式特征来替代,以取得相类似的效果,而效果良莠,就涉及到可译度高低及译者功力深浅的问题了。
二、审美意向的差异
1978年,翻译家许渊冲先生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美论”,即“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这可谓对翻译的美学要求提出了至高的标准。因为文学翻译“唯其艰辛又充满魅力,大概就在于它所体现的艺术性,对于文本的艺术审美,转换中的艺术再现,都有着复杂而丰富的特点与规律。”(姜秋霞,1998)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跨语言的交际活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人具有不同的艺术表达方式和审美意向。谢天振先生曾经说,“如果我们把非文学作品和文学作品中的基本信息看作一个有相对界限和相对稳定的“定量”的话,那么文学作品中的审美信息就是一个相对无限的、有时甚至是难以捉摸的“变量”了。而且,越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它的审美信息越是丰富,译者对它的理解和表达也就越是难以穷尽……”
以诗歌为例,我们会发现很多原语中动人心魄的美在译文中会显得平淡失色。请看下面的例子:
履谗岩,披蒙茸,踞虎豹,登虬龙,……
译文:
Treading on the steep rocks. Parting the dense
thickets, I squatted on stones shaped like tigers and leopards.
Climbed twisted pines like undulating dragons,…
原文中的四句结构相同,给人以快速跳跃的感觉,用词简洁但却具有丰富的动感,充分表现出登攀过程中的艰难。Graham 的译文虽然也算成功,但即使不用细品,也可感到美感的差异:原文中的“虎豹”、“虬龙”是虚象实用,妙处全在幻虚幻真之间,译作“蹲在形如虎豹的石上,爬上形如蟠龙的石松”,表里虚实判然,当然风味大减。
“事实上,中文最大的特质,乃对称与平衡,一到英文里,往往无法保持。这种中英文的难译之处,实在是无可奈何之处。”(余光中,2002)。
又如许渊冲所译李清照的
《醉花荫》:
译文:
Thin is the mist and thick the clouds, so sad I
stay;
该译文忠实传达了原作思想内容,通过重音及尾韵安排,既使译文读来朗朗上口,又体现了原文的诗韵与情境。但进一步推究,《醉花荫》乃一词牌名,具有固定的平仄韵律和曲调节拍,如果和着《醉花荫》的曲调吟唱译文,定然和不上节拍,而原文的音韵美,节律美自然也就荡然无存。“这种语言差别引起的内容和形式上的矛盾有时是无法克服的,如不牺牲一些形式的因素,原文的可译度只能是零。”(王治奎,1997)
三、文化内涵的差异
在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除了其内在的语言形式,审美意向上受到限制以外,其外在的社会历史背景,人文地理因素等导致的文化内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可译限度。翻译时常常难以准确传达神韵,因为某些特定文化表现形式是只为某一民族特有的,具有独特文化信息内涵,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自然形成的。地理环境,政治体系,历史背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的差异都会导致不同语言中文化内涵的差异,因而引起文学作品可译度的受限。试看下面这两个例子:
译文1: Man proposes, Heaven disposes. (-杨宪益)
译文2: Men all know that
salvation should be won. (- Hawkes)
译文1: All man long to be immortals.(-杨宪益)
译文2: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
(-Hawkes)
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要在跨文化,跨社会历史背景下进行文学翻译的艰辛与不易。
可见,无论多好的译文,如果歪曲了原文中的文化意向,或者令文化内涵在翻译过程中遗失,都会让读者感到美中不足,甚至会产生错误的印象。中文用“多如牛毛”,而英文却说“as plentiful as blackberries”(像黑莓一样多);中文说“水中捞月”,英文却用 “to fish in the air”(空中钓鱼);中文说“挂羊头买狗肉”,英文却说 “cry up wine and sell vinegar”(吆喝酒卖醋)。这些相似的表达意图,却用了截然不同的表达意向。
试想,译者如果在译文中使用了原文的意向,读者会做何反应呢?是接受地说富有新意?是排斥地说文笔生硬?还是疑惑地说不知所云?文学译作如要同时做到文字优美流畅与完整准确地传达原作特有的文化意向与内涵,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某些限制。
之后引发的对于直译、意译的讨论,及对于“宁信而不顺”的争议,在译界引发了为时不短的硝烟。虽赵景深教授言之凿凿地进行了充分的辩解。但此后 “牛奶路” 便成了误译的代名词和译界的一个笑话。赵老师的一世英名毁于一“路”。多年之后,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谢天振教授刨根问底、寻其渊源,为其翻案,称西方文化中银河来自于希腊神话,“奶”何其有渊源,“路”又何其有理云云。即使当初在谢教授对面,听他慷慨激昂的时候,也想过问问,这么多道理和讲究,普通的中国读者又有多少人会理解和会意呢?文学翻译,最重要的不是传达原文的美感吗?如果一个原本简单的意象非要让读者去遍查典籍才能避免不知所云,那岂不是累了点?想了又想,最终忍了没问。我想这个问题上他更多的是在公布对于翻译理论和背景的一项研究成果,而不是想讨论咱下里巴人感觉美不美、传不传神吧。
其实翻译研究者在此类问题上的探索和争论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到社会、历史、人文、信仰等关键词上。
汉语、英语在语言形式、审美意向、文化内涵等各方面的差异对于文学翻译在可译度方面的限制是我们在翻译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但是,既然文学翻译的可译性可以被动态发展的度量,那么译者的态度就应该是更加主动和积极的:
其客观条件是:语言文字的发展,社会人文的融合,科学和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这些都有助于解决译语、原语中间的天然障碍和阻隔——融汇以致贯通,明晓以致通达。
主观上来看:在于译者的勤勉与修为。同一篇文学作品,不同译者,可译度高低不同;同一译者,在不同时期和阶段,作者能力和积累不同,可译度也会随之变化。也就是说,文学翻译的可译局限度却是可以通过译者的努力被尽量降低的。例如萧乾、文洁若夫妇对于被称为天书的《尤利西斯》的翻译:从诸多大师认为的不可译,到箫乾本人在青年时期的对其望而却步,再到夫妇二人晚年积累丰厚、技术纯熟后的成功逾越。充分说明了文学翻译可译度的相对性和发展性。
总之,一篇文学作品的可译度,是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文化的融合,译者的努力,被逐渐提高和放大的。对于译者来说,熟练地驾驭两种语言,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领悟文学文本之后的文化底蕴,了解其深厚的社会历史背景,这些都是提高自身翻译能力,加大原文可译度的必经之途,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译者才能真正达到进行文学翻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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