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婚外第三者177万余元妻子主张全额返还获支持
(2025-04-02 09: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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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
分类: 债权债务 |
丈夫赠与婚外第2+1者177万余元
妻子主张全额返还获支持
【基本案情】
男子钱某与女子赵某于2020年6月24日登记结婚。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钱某与被告孙某发生了婚外情。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2月14日,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转账1778629.84元。妻子赵某认为,钱某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以钱某给孙某转账属无效民事行为为由,诉至法院。
孙某辩称,钱某向其转账系自愿赠与,且包含两人共同消费支出,不应返还,但孙某未提供相关证据。钱某称,转出的钱款没有与孙某共同消费支出。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返还赵某1778629.84元。
【裁判理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钱某与孙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钱某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无偿赠与孙某财产,系钱某在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赠与行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赵某的同意或追认,且赠与是建立在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关系上,严重损害了赵某的合法权利,该赠与行为应为无效,孙某需向原告赵某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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