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索吻遭拒“硬亲”被解雇,辩称“浪漫之都亲一下很合理”,法官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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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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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无痕是上海迪某公司研发部经理。
2016年3月17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风无痕2016年3月6日实施的不当行为,属于重大过失,根据《员工手册》中的处罚规定,给予辞退处理。具体违纪行为为风无痕在法国出差期间对同往的女员工月如霜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包括超越同事关系的口头请求与四肢接触,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的规定,5.15:于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和其他不法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公司已事先通知工会。
风无痕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18,877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风无痕不服裁决结果,诉至法院。
经理:地处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为很合理,被拒多没面子呀
风无痕称:我与采购的同事月如霜一同出差至巴黎,收拾行李时月如霜敲我房间的门,要求修拉链,我就到了月如霜的房间,因为法国的酒店没有一次性拖鞋,我就将自己的皮鞋当成拖鞋,到了月如霜房间。我修好拉链就将衣服放在床上,站起来,月如霜坐到床上看是否修好,我说让月如霜感谢,月如霜说请我吃饭,我觉得吃饭没意思,想亲吻月如霜。月如霜当时很激动,我当时张开双手但是没有搂抱行为。后来月如霜站起来推我,我在推的时候抓她的手腕,她在推的过程中自己坐到了床上,她又用脚踢我,在踢的时候我抓了月如霜脚腕。后月如霜不踢了, 我就放下了脚腕。月如霜让我出去,我说这是误会,鞋子还在月如霜房间。整个过程才两分钟。
另风无痕在自己发送的微信中陈述:“3月6日。早饭后各自回房间收拾行李准备去火车站,我被月如霜叫到她房间帮她修拉链,很费劲地修好后,就说你得谢谢我,月如霜说请你吃饭吧,我说吃饭没意思,月如霜说你还想干嘛?我说让我亲一下吧!月如霜当即就变脸说不行,我觉得既然说出来了,被拒有些没面子,就想硬亲一下,月如霜坚决不同意,让我出去……”
公司则称风无痕的陈述不属实,风无痕确实有索吻搂抱的行为,月如霜在激烈反抗情况下,风无痕仍去抓手腕。当风无痕知道月如霜主观想法后,还是抓手腕,说明风无痕当时仍然有不恰当想法。月如霜用脚踢是因为害怕,风无痕是被月如霜踢开的,风无痕认为是拖着皮鞋到月如霜房间,公司认为风无痕进了他人房间不应当像到了家里一样,把鞋子脱掉。
风无痕认为仅为索吻事件,且地处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为很合理,索吻被拒后他就停止了。且公司《员工手册》及法律法规均未规定禁止索吻,仅是道德问题,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公司则认为风无痕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超越了基本道德底线。即使公司规章制度对该行为没有完全对应的规定,该行为从道德及法理上也不应被允许。
一审判决:风无痕的行为已超出单纯索吻的界限,确属严重不当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解除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由风无痕本人签字确认,对该规章制度的效力予以确认,且公司已经将解除理由事先通知工会,故公司的解除行为在程序上具有合法性。
首先,对风无痕行为的定性。风无痕自认索吻被拒有些没面子,就想硬亲一下,月如霜坚决不同意;风无痕亦承认对月如霜实施了抓手腕和脚腕的行为。风无痕在月如霜坚决拒绝索吻的情况下,仍有“想硬亲一下”的主观愿望,并未即行停止离开,且实施了抓月如霜手腕及脚腕的行为,已超出单纯索吻的界限,确属严重不当。
其次,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对风无痕行为的处理是否恰当。风无痕认为公司《员工手册》及法律法规均未规定禁止索吻,仅是道德问题。然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及善良风俗。现公司的《员工手册》5.15规定,对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和其他不法行为的,构成重大过失,对于重大过失—给予辞退处理。故公司根据《员工手册》中的处罚规定,认定风无痕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综上,一审法院驳回风无痕的诉讼请求。
风无痕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风无痕硬亲被拒抓女同事手腕和脚腕,严重不当,有违公序良俗以及道德准则
二审法院认为,从在案证据来看,风无痕在2016年3月6日发生的事件中,其确有向女同事提出“让我亲一下”的请求,女同事用语言明确拒绝后,其仍有“想硬亲一下”的主观愿望和张开双臂作拥抱状的动作,在女同事用行为表示拒绝和反抗的情况下,风无痕确有抓女同事手腕和脚腕等行为。不论该行为是风无痕所述的为了制止女同事的过激行为所作出的对应行为,还是为了制止女同事的反抗以实施进一步的行为,都属严重不当,有违公序良俗以及道德准则。公司依据风无痕已知晓的《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于法有据。
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无痕仍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认为他说“让我亲一下”,但并没有对月如霜实施任何不法行为,且男女见面亲一下是法国正常的贴面礼,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高院裁定:索吻被拒情况下,仍有“想硬亲一下”的主观愿望和张开双臂作拥抱状的动作,公司解除合法
高院经审查认为,在案证据证明风无痕与单位同事月如霜在法国培训期间,向月如霜提出“让我亲一下”的请求,在月如霜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风无痕仍有“想硬亲一下”的主观愿望和张开双臂作拥抱状的动作,在月如霜用行为表示拒绝的情况下,风无痕确有抓月如霜手腕和脚腕等行为,原审法院据此认定风无痕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并无不当。
且根据公司《员工手册》5.15规定,对同事使用恐吓、威胁、暴行和其他不法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对于重大过失给予辞退处理。原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风无痕之间的劳动合同,于法不悖。
综上,裁定如下:驳回风无痕的再审申请。
案号:(2017)沪民申1430号(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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