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山寨周杰伦”代言“山寨冰红茶”,这个公司涉嫌侵权
(2024-09-26 1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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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
分类: 债权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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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红茶也有山寨品?
近日,有一位辽宁网友在网上分享自己买到了一款亮赢牌冰红茶,包装上标注代言人是网红“周口杰伦”。该冰红茶不仅代言人长得与“周杰伦”很像,包装风格也与康师傅冰红茶极为相似,还标注“央视广告品牌”字样。包装上可见其关负责公司为“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然而很快达利园食品集团就发布声明,称该辽宁公司与达利园无关,这个产品也非达利园生产。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我们公司请的代言人是网红‘周口杰伦’,且在产品上也标明了他的本名‘李非非’。我们也确实在央视做过广告,有荣誉证书,有时间段,什么时间播出的我们都有记录,而且都能查出来,不是虚假宣传。”5月9日,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达利园饮品)向媒体回应表示,公司经合法注册,都有正常手续,相关产品并非虚假宣传。
路标网查询显示商标“亮赢”于2019年10月22日注册,注册人为盖州市信通饮品制造厂。据达利园饮品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为盖州信通的委托商,其出示的央视广告播出证明材料显示,盖州信通的亮赢品牌广告,于2023年6、7月在CCTV7、CCTV17荣誉播出。
尽管看起来有理有据,该公司仍然涉嫌侵权。
图片来源:路标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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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傍名牌”涉嫌知识产权侵权
达利园饮品有可能同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
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达利园饮品的商品包装与知名冰红茶品牌康师傅的包装高度相似,存在让消费者混淆的可能。
其次,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达利园是知名的食品行业品牌,达利园饮品同为从事食品行业的公司,选择这个名字注册公司侵犯了达利园的商标权。
事实上,达利园饮品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傍名牌”。近年来类似事件屡见不鲜,如河底捞与海底捞、冰语时间与蜜雪冰城。很多小品牌瞄准这些大热的知名品牌,用蹭热点的方式为自家品牌打响知名度,以低成本换来高利润。
商标是企业形象、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傍名牌”“蹭热点”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还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因此各位老板在注册商标时,千万不要想着“搭便车”,非常容易陷入侵权纠纷。
来源:八戒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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