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领离职证明时偷偷录音,官司重审反败为胜!
(2024-05-29 0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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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启来律师两高再审案民商事诉讼 |
分类: 诉讼攻略 |
周处2017年3月1日入职北京某网络教育公司任高级java工程师,月工资22000元。
2020年8月21日,公司向周处发送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你在公司任职期间,有如下第(二)原因:……(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与你签署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8月21日解除。……”
2020年9月2日,周处到公司领取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存根)主要内容为:“兹证明周处,于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21日在我公司担任高级;">已无任何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