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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下si间(中堂)的si字

(2011-05-27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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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昨天11点半,赵老师章格先生来电探讨si间(中堂)的si字,我思之再三,觉得其写法有六种之多。

 其一是尸。释义:(1)为小篆字形,屍像卧着的人形。本义: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2) 同本义。

  尸,神像也。象卧之形。——《说文》。按,凭几曰卧。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诗·小雅·楚茨》

  祝延尸。——《仪礼·士虞礼》。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又,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

  孙可以为王父尸。——《礼记·曲礼》

  尸,所祭者之孙也。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仪礼·特牲礼》注

  (3) 神主牌,以木为之 。

  载尸集战何所急。——《楚辞·天问》

  (4) 又如:载尸以行(载着神主牌而行)。

  【动词】

  (1) 陈尸示众,陈列。

  尸,陈也。——《说文》

  有母之尸饔。——《诗·小雅·祈父》

  尸之为言失也,陈也,失气亡陈,形体独陈。——《白虎通·崩薨》

  楚武王刑尸。——《左传·庄公四年》

  夫却昭子…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国语·晋语》

  (2) 又如:尸谏(陈尸以谏)。

  (3) 立神像或神主。

  子胡不相与尸而祝之,社而稷之乎?——《庄子》

  (4) 担任;承担。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书·康王之诰序》

  (5) 执掌,主持。

  谁其尸之?有齐季女。——《诗·召南·采苹》

  (6)又如:尸盟(主持盟会);尸祭(主祭)。

  (7) 在其位而无所作为。

  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庄子·逍遥游》

  (8)又如:尸位旷职(占据职位而不做事);尸玩(玩忽职守);尸素(居位食禄而不尽职);尸禄素餐(空食俸禄而不尽其职,无所事事);尸职(尸位,失职);尸居(安居而无为)。

  旧时缙云一带大户人家,动辄建房十三间,只有主建者本人生前能够住在中堂,死了停尸中堂,入土后牌位亦供奉在中堂。

  其二是私,作私塾解。
   
私塾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塾有多种:有塾师自己办的教馆、学馆、村校,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还有属于用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作为私学的一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除秦朝曾短暂停废外,2000余年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清代地方儒学有名无实,青少年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除义学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因此清代学塾发达,遍布城乡。以经费来源区分,一为富贵之家聘师在家教读子弟,称坐馆家塾;二为地方(村)、宗族捐助钱财、学田,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称村塾、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的,称门馆、教馆、学馆、书屋或私塾。塾师多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学生入学年龄不限。自五六岁至二十岁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岁以下的居多。学生少则一二人,多则可达三四十人。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由秀才祝星六创办并任塾师的留下西溪私塾(在今茶市街),开办时学生有二十余名,最盛时达四十余名。塾师一般多为一人,大的村塾则不定。学生人塾后由塾师个别教授。年幼儿童先识“方块字”(书写在一寸多见方纸上的楷书字),识至千字左右后,教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亦有直接教读“四书”的。教法大多为先教学生熟读背诵,然后在适当的时候由教师逐句讲解。除读书背诵外,有习字课,从教师扶手润字开始,再描红,再写映本,进而临帖。学童粗解字义后,则教以作对,为做诗做准备。“四书”读完后,即读“五经”,兼读古文,如《东莱博议》、《古文观止》等,并开始学习作文。由于科举取士深入人心,学塾也重视制科文字(八股文)的习作,为科举考试作准备。学规极严,订有严厉罚则,体罚为平常事。  
   私塾乃我国古代家庭、宗教或者教师个人所设立的教学场所。它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传播祖国文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启蒙儿童,使学童在读书识理方面,起过重要的作用。
  私塾的学生多六岁启蒙。学生入学不必经过入学考试,一般只需征得先生同意,并在孔老夫子的牌位或圣像前恭立,向孔老夫子和先生各磕一个头或作一个揖后,即可取得入学的资格。私塾规模一般不大,收学生多者二十余人,少者数人。私塾对学生的入学年龄、学习内容及教学水平等,均无统一的要求和规定。
  就私塾的教材而言,有我国古代通行的蒙养教本“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千字文》,以及《女儿经》《教儿经》《童蒙须知》等等,学生进一步则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其教学内容以识字习字为主,还十分重视学诗作对。
  私塾的教学时数,一般因人因时而灵活掌握,可分为两类:“短学”与“长学”。教学时间短的称为“短学”,一般是一至三个月不等,家长对这种私塾要求不高,只求学生日后能识些字、能记账、能写对联即可。而“长学”每年农历正月半开馆,到冬月才散馆,其“长”的含义,一是指私塾的先生有名望,其教龄也长,二是指学生学习的时间长,学习的内容也多。
  至于私塾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在蒙养教育阶段,十分注重蒙童的教养教育,强调蒙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如对蒙童的行为礼节,像着衣、叉手、作揖、行路、视听等都有严格的具体规定,为我国教育的传统。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学生依次把书放在先生的桌上,然后侍立一旁,恭听先生圈点口哼,讲毕,命学生复述。其后学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朗读。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等。
  私塾是私家学塾的简称,以示与官立或公立的书院的区别。古人称私塾为学塾、教馆、书房、书屋、乡塾、家塾,等等,这些字眼都带有几分文雅气或亲情味。私塾学生既有儿童,也有成年人。按照施教程度,人们把私塾分成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的学生由儿童组成,重在识字;经馆的学生以成年人为主,大多忙于举业。根据私塾的设置情况,清末学部把私塾分为义塾、族塾、家塾和自设馆。义塾带有免费教育的性质,以出身清贫家庭的子弟作为施教对象。族塾依靠族产支撑,属于宗族内部办学。族塾往往设在宗祠内,不招收外姓儿童。富家大户聘请名师宿儒在家专门教授自己的子女,这种私塾称为家塾。自设馆是塾师自行设馆招生的私塾,不拘姓氏。过去,私塾多为蒙学程度,以自设馆为最多。塾师文化水平悬殊,他们当中既有像蒲松龄郑板桥那样的文化名人,也有不少粗通文墨的腐儒。
  作为中国固有的民间办学形式,私塾有悠久的历史。人们一般都认为孔子在家乡曲阜开办的私学即是私塾,孔子是第一个有名的大塾师。
  追根溯源,私塾是从更早的塾发展过来的。西周时期,塾只是乡学中的一种形式。《学记》追述西周的学制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当时,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塾的主持人是年老告归的官员,负责在地方推行教化。
  最早关于塾的记载不是出自《尚书》,而是出自商代甲骨文。据裘锡圭先生考证,在殷墟出土的卜辞中,有多处提到了塾。塾在卜辞中作“孰”,两个字旁为上下结构不过,商代的塾不是教育儿童的场所,而是宫门侧之堂。塾是怎么得名的?清人顾震福的解释是:“臣朝君至门外,当就舍更详熟所应对之事。塾之言熟也,是塾本以熟思得名。”(《隶经杂箸》甲编卷下)
  先秦时期,孔子只是诸子中的一子,儒家思想没有被作为治国的工具使用。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儒家思想被封建帝王定为一尊,变成了重要的社会统治资源。以传递儒家文化为己任的私塾从此在社会上站住了脚跟,虽历经战乱而绵延不绝。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出现推动了私塾的发展。当时,科举考试主要是围绕儒家经典“五经”展开的。明清科举考试的重心向“四书”倾斜,而“四书”同样属于儒家经典的范围。此外,宋明理学家注重对儿童进行伦理教育,并制订乡规民约,推行社会教化活动。宋明理学的兴起,促成了族塾义学的兴盛。历代帝王都把教育儿童看成是家长自己的责任,对蒙学只是略加提倡、引导而已。官府从不干预私塾办学,任凭私塾在民间自由发展。
   其三是西。十三间大都坐北朝南,中堂位于长子所居的上大房以西,故名。也可做西宾解。
   旧时宾位在西,故称。常用为对家塾教师或幕友的敬称。 
  西宾、西席是汉代对教师的尊称,其中还有这么一段典故:
  汉明帝刘庄为太子时,拜桓荣为师,登皇位后,对桓荣仍十分尊敬,常到桓荣住的太常府内,听桓荣讲经。汉代席地而坐,室内坐次以靠西墙(西边),面向东方为尊。汉明帝给桓荣安排坐西南面东的坐席,表示对启蒙老师的尊敬,从此,“西席”便成了对教师的尊称,也称西宾。
   其四是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者也。又作天师、师公之师,以与道坛相对应。

   其五是思。对祖先、父母的思念之地,家祭之区也。

   其六是司。又为缙云民间红、白等喜事主持(司)仪式的场所,兼有会客厅、议事厅之用,同时是供奉祖宗神像的地方。中间一张长案桌,桌上放香炉、烛台、花瓶,这五福。案桌前面,有放八仙桌的,是灵魂殿堂。

   以上几点只是个人的见解,还望县内各同仁从语言、风俗等方面来探讨,早日定下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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