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奥诀
(2013-01-11 2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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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奥诀命理易学八字文化 |
分类: 四 柱 命 理 |
凡推究造化之理。其法以日为主。
单提作体。要认为主者之端。为化气。为本体。入门便要通变。识得主干有本象。有化象。方可消详。如甲即本象是木。化象是土。
坐下支神。先求其意。
乃日干坐下。首先看此地支。与月支一位。时支一位。年支一位。刑冲破害。生克比和何如。主干喜忌何物。得来不可视为泛常。不可顾盼。
月气浅深。何者主权。
月建之下。气候浅深。五行之气是何干神。正当此日天时之令。五日一侯之气。一云德秀有无。
地支至切。党盛为强。
地支乃四位支神至切者。视天干为尤切也。要看何者为主干之宅舍。何者为用神之基业。何者力轻。何者力重。宅舍即得地之方。支神即乘贵之所。一看其力势冲起是何支神。二看其力势拱起是何支神。三看其力势刑起是何支神。四看其力势合起是何支神。五看地支统摄。此法是空中立有者也。论地支。冲拱刑合四件极切门庭。一法只拿日干作主取用。中间或吉神有刑冲。凶煞有拱合。其生旺休废。交差不一。难下手脚。不如只详四个地支基址。五气中何物最重。将来品量。却能耗散何神。能生扶何神。能冲合何神。能变化何神。然后却看日干属何五气。与其最重之气统摄何如。便拿财官等物。用神之气。共前五气引于时座。参较其物。何者轻。何者重。义理调顺为详瑞。反则即为乖戾矣。如此已立定。然后看其支气。各有所喜所忌之端。不可不详。五气谓如木火土金水五者。须要各各记住题目。若五气中。何者党多为重。如支干内外明暗。木多则木气党盛矣。其喜忌已论于前五行中。
专执用神。切详喜忌。
专执一位用神位为尊长。为权神。为号令。为本领。为倚托。此非小可。执而推之。未敢纵求其意外。取用神或财或官。或刃或煞。或食或贵。或印或禄马等件。各类例取。原无定法。其用神最忌损犯。兼怕分窃。不宜太过与不及。如太过之物本不好了。或岁运又来生扶。即是倾覆坏了。如木则折。水则倾。土则崩。火则一发而灭。金则折损。如不及之物本不好了。或岁运又来克窃。坏尽此物。岂独有祸。用神喜忌。至元至妙。后篇别详。务要得中和为贵。
气气窃穷尽理。物物至极转关。
金木水火土五气。一阴一阳。共有十般消息。一件件要看衰旺。轻重。明晦。广狭。穷则究理尽处。生何神。克何神。刑何神。合何神之类。被坏之物得生之物主系何事。物物推将去。须要有依倚。下落至无可奈何处。便是转关。入何格调。极处一转。即是建功。圆活参透。却要定见下落。断成器不成器何如。
有气者急。有情者切。
有气乃当时也。看八字内外明暗干支。如六月中。气大暑节。土金旺相之类。此为至急。余则否。有情乃合气也。如甲见己。丙见辛。丁见壬之类。中间干支明暗有合。皆取此为最切也。一说非特合气有情。吉神生我克我。亦为有情。虚拱贵气生我克我刑我合我。亦无异也。
年干统摄。次看月时。时如权衡。分毫加减。
看年干所乘何支。与我如何相摄为切。亦要引在有气贵地。体局方大。又看用神。却系岁君是何吉凶神煞。若更用神与岁君和。全贵无疑。次看月时二干之关系。不可竟作差慢。不来扳揽。柱中象数变化。五气真假。吉凶神煞。俱当引归时座。细分轻重。分毫必须比较。
又云。太岁一年之领袖。诸神之主宰。极有用处。只因徐子平以日为主。专取财官。误了后人多少错会了义。故曰。年如称钩。绾起其物。月如称紧。提起纲纽。日如衡身。星两不差。时如称锤。轻重加减。其譬可谓切矣。
随合仍紧。遥合不闲。
随合。如丙午气壮。便知有辛未二字。如影随形。亦看辛未还是我家恩人。却是仇人。遥合。即是支中所藏之神。与彼所藏之气合也。如申卯。子巳。亥午等类。盖有其气。类遥合事。意自不放闲矣。
体制须广大。
凡八字。要看气象规模。体势豁达。天地相停。雄健壮实。五气顺克而有力。倒生逆化而有功。贵气往来不杂。必非寻常格调。又看八字大意体段。过于清。则或寒或薄。过于厚。则或浊或滞。过于华丽。则或轻或浮。过于肆逸。则或流或荡。过于有情。则或滥或淫。过于孤介。则独立不能容物。过于刚勇。则或暴或燥而无涵养。过于柔懦。则或愚或钝而无作为。过于执实。则拘局而只知有己。过于轩豁。则图谋广而秀不能实。
字面分先后。
紧用字样却远在后。或被别字闲神占先隔了。若无伤犯。须得岁运生扶。方为全美。紧用字样虽近且先。却有闲神字样远处在后。动摇得切。妨碍用神字样。却看柱内。何者可以剿除去得。
天干专论生克制化。
生则相生。有生不欲生之理。克则相克。有克不欲克之情。制则如水克火。而有土制其煞。火能复生之情。化则水本克火。见木能窃其气。火转得生之理。余皆仿此。
地支专取刑冲破害。
刑者。如丑日戌时之类。则刑其出。如巳日寅时之类。则刑其归。恶物宜刑去。好物喜刑归。冲者。吉象宜冲凶象。贵气宜冲我家。破者。大概破坏其物。中间有吉有凶。如卯破午。乃乙克午家己土受破。若己土为煞。地面有力。岁运一露。其害无疑。若或不露。亦犹抱虎而眠。又看酉字有气无气。可能驭服否。又如己为贵气。露而有力有势。则亦因破而来为福。害者。六害之处。若带忌神凶煞。来克来窃。真为仇害。
象成一家。不执贵气。
人八字中。全无财官等件贵气。有安然奋发富贵者何。盖以相生之气。自立成象也。生意滔滔。有不尽之情。高远坚实如此。本象配本。如甲乙丙丁之类。化象配化。如戊癸丁壬之类。木火成象。土金成象。金水成象。水木成象。及有三象顺序者。同此法。如火土金象之类。又有四象和协生育者。亦然。如水木火土之类。
根源一气。生物满盈。
如金气正临天时建旺之序。既无克窃。其气一往据生其子者。水神也。水神既显露于干。或泛滥于支。物盛不祥。还得几多火土。能堤防倚赖哉。余仿此推。则造化盈亏之道。灼然有凭。万无一失也。
八法关键。五气开端。
八法已论于前。五气有聚散。完缺。实虚。深浅。敌交。狭广。轻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克物归窠。精神强健为聚。喜吉神。忌凶煞。亦要辅佐。吉神冲而无义。刑而不归为散。宜凶煞。忌吉神。金木水火土俱全顺序为气完。五行欠一以待岁运补足为气缺。实则如甲戌见丙寅之类。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滞于一方。柱中若无激扬昂藏之类。如此则不过一富翁而已。即有体无用。纵贵亦尸位素餐。如柱中土气太重。略见官来即贵。余仿此。虚则如土入酉寅。木临乙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气虚而不能确固。余仿此。气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节。气浅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节之例。气敌如辛酉见乙卯。大概凶甚。若见己未己丑。转有凭籍。反吉。如无凭依。又看宾主强弱。主弱则为鬼象。宾弱则为财象。交如丁巳见辛亥。丙戌见己丑。庚辰见癸未之类。仍分何者气旺而言。狭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狭亦有生旺。引用处其气却来不得。广则引用处其气来得。生源处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气。或通六合气。轻如木之本象化象。却入金乡。又非天时之类。重如木象逢寅卯。乃本象地支之类。薄如木象逢自家死绝之地面。仍非天时之类。厚如木象逢库墓长生之地。或得天时。或他干来助之类。寒如木枯。火散。金寒。水冷。土冻。天干休囚。地支死绝之类。和则有合有生。有情有助。有临官帝旺。无休废死绝。或有旺相之神来扶助。或当天时前后。有气满而盛。乃物无依藉堤防者。不久而倾。有气亏而衰。乃根本不实。仍未得时。气亦不足。又无生扶。此等废物。何可胜言。有气衰而久不得天时。又临死败。却有暗干相生。引归生旺之乡。有气旺非长。始则气焰奋发。通舒自若。终则收敛归藏。去处竟无依靠。易于散漫。盛意无源。殊乏转生。乘势无续。有气嫩易催。方来之气。人皆以为旺相之象。中间若逢顽厚之气克窃者。凶不可言。有气过耐远。过去气候俱曰休废。又云成功者退。殊不知余气忽被旺处资来。绾动生意。气返实处。愈耐岁寒。余气即休废。别化他象故也。
造物须原本体。
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中央阴阳交而生湿。湿生土。五行体象渊源。已取论于前。
器完由出根基。
凡成象处。是为器完。凡贵气归一。亦为器完。凡六亲致一。我生即子。丙辛见木之类是也。一说妻生者即子。两义在活法而取。各有理趣。生我者为母。合我者为妻。成其物象相备。亦六亲所生。致一而成者也。如运中成象。益由根基。原有来意则成矣。谓木火必无相停。各有轻重。为木重火轻。运上遇火干火支。凑完真象。若四柱中。原带火之临官帝旺长生库墓等字。方是器完。否则不真不实。不完不正。似是而非矣。余仿此义。
法如搜检。各禀吉凶。
时与日月与年。干支八字。要纵横来往勾合。互相取用。不可有一处分毫照了不到。如四干乘四支。为各自占贵占煞。或年干乘月支时支取贵。或年干取日支。日干取月支。月干取年支。有贵有煞。或岁月二支。时日二支。自取干神。贵气。如此搜检庶不差误。
物须提豁。方明轻重。
此一段。须要先看四支。一一将所藏干气提豁出来细推。何者党众。何者力寡。何旺何弱。何轻何重。方明得用神吉凶道理。不去一一提豁。大纲昏蔽。难以忖度取舍。
荣而易枯。发身暂致。显而不露。成物岁寒。
凡脆虚浮嫩之气。休废败绝之乡。得支干夹扶。暂合而发于一时。倘遇岁运将赞助之神伤坏或抑扬。其无气则易败而不长久。如物不显露。用神有气。合神成象相乘。一路运中无破。则耐久远。纵有岁君逐年驳杂。乃浮云蔽日。树影横阴而已。故不在露。其干支中隐藏有气得生。反远大也。
夺胎换骨。意出自然。舍本逐末。原非真义。
本象如有财官贵神。又有别位通气。有化。有象。有类。引用却清。宜乘福地者。非勉强而行气。类有感必有所至也。欲化真象。如丁壬化木之类。万一妒合争战未成者。忽至运中却资助本象具体。乘其本象财官等贵。则弃其本象之真。逐其未节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