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星案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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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 庚寅 癸丑 壬子男命
所喜星格: 群星朝北 官福夾陽 木月清貴 四餘得地 計羅截斷 漏出木月
所忌星格: 火金失躔 諸星稍背 空雄妻位 狗寡兒宮
天高西北。無一星不滿用而歸之。惜乎背命而行。火金皆陷。固未免純處之病也。然金水朝陽。官福最顯。若日火為命。而孛與水旺不宜。又得一土高明。則亦足以援矣。但於功名處。先難後獲。升高自卑。以父母宮論之。然加午位。木掩太陽之輝。自少不能具慶。問耦與子。雖長生於申。冠帶於戌。又以火氣微。水太旺。妻非年低。或再娶。則不保其偕老。如前損。(五官寡狗)或先女而後得男為可。以限路推之。數載之先。齟齬不一。繼而後獲微名。得處尚不補失際。今三四載。限翼既深。方登品位。參之今歲丙辰流年。天祿在限。(丙祿在巳。)非早已添丁。則秋末冬中。必有轉職。惟流土對沖。(刃帶的)猶未免喜中之懼也。此後及來春。調和氣體。保護家人。其他不足慮矣。大抵明後歲。功名分上。更高一著。四十六出翼入張。(木掩月)交送之際。固不可不謹。於轉接處慎之。則有高陞之喜。四十八入午。陽刃大耗在焉。忌非耗之耗。非服之服相縈。過此一二載。祿元對照。而假殺為權。(刃宮)其名愈顯。如改除武職。知軍事。不過五六年而登三品之階矣。五十六離午。韜光隱跡。向水竹幽居。如疾。壽可六十而止。
李光浦 新诠:
(一)“非早已”添丁,“则...必有”转职。
(二)“如”疾,“寿可”六十而止。
这不属斩钉截铁的断语恐怕是研究星象的人应该学习的。然而,在另一方面它并不蕴涵无确定性之可能,因为能够令我们掌握的却是命理中的法则。在此星案中最重要的有两例,以下是他的话:
(一)今岁丙辰流年。天禄在限,非早已添丁,则秋末冬中必有转职。惟流土对冲,犹未免喜中之惧也。
(二)四十八入午......过此一二载,禄元对照,而假杀为权,其名愈显。
查官禄宫始于三十二岁之戊申年,故“今岁丙辰流年”应为四十一岁,按图索骥,可见是年限度为翼火八和九度。丙以巳为禄勋(卷一《天干吉凶星例》,页五十至五十一),而星图中巳宫又有禄勋,此乃星图吉象之落实,《果老》有言:“当生有禄则吉,限上无禄则难发,是犹无根之木,虽逢春终不葩花而成实”。(卷九《统论限说》)凶象或吉象之落实同出一理。“禄勋”所指的是什么观念是不言而喻的了,但对星命有研究的人都会明白到:犹如天乙贵人一样,碰到在大限流年填实,可以因贵人之助而得禄,亦可能是结婚或者得子,“禄勋”亦不例外。添丁并非不可能,但巳宫中有的杀劫杀,惟恐胎儿不保。所以,若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则命主会在福未至先有吉事,是否早已得天赐麟儿,系于命主之修身积德。在客观之情况下,郑氏不能不补充一下的说,惟流土对冲,(刃带的)犹未免喜中之惧也。”查土星在卯宫氐土二,每二十八年一周天,不必看星历或夜观星象,也会知道土星于命主四十一岁时位于亥宫之中。土宫有飞刃,以刃冲的,不无凶象。翼火度为土星对冲,而火属男女宫。借春天之木气以助火,故郑氏说:“此后及来春,调和气体,保护家人”。火亦为相品宫主,胃属土,心属火,命主岂可不调和气体。郑希诚不仅识星命,且又能医。若果命主不明白这点,不多点留意身心,也许真的印证了郑氏所言——如疾,寿可六十而止。
“星对照,如金在毕九度,行限尾五度,其年应克。若奎木安命,其年不安。如壁水安命,生我者吉。”(卷五《谈星奥论》)
“如疾,寿可六十而止”不是郑希诚可以直断的事,“非早已添丁,则......必有转职”也是一样。星命家不能尽见天机,原因是星图中留有命主之道德良心底自由。限逢日、月、贵人,禄马。禄勋之填实中乃不能直断是怎么一回事,郑希诚束手无策,非不为也,是不能也。此乃“果老”不传之秘,研究命理者不可不知,是以君子问凶不问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