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很多人不明白证监会对乐视网处罚的内涵。证监会
《处罚决定》中对乐视网2007-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等。。。都只认定为乐视网信披“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只把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判定构成“欺诈发行”。为什么不认定,乐视网IPO发行构成“欺诈发行”哪?
一个原因就是参与IPO投资者并没有因为其虚假记载造成自己损失,反而获得巨额利益。2010年乐视网发行价为29.20元,到2015年最高复权价为1564.91元,上涨了50倍,上涨这么多中签股没卖出的极少。按今天0.61元复权价也有27.48元,即使留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损失。
就是证监会认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贾跃亭也觉得处罚过重了。一个原因就是,2016年乐视网增发如果按乐视网近三年年报做依据,但这三年即使按证监会公布的乐视网虚假数据,以乐视网100-200亿营业额做基数,2014年虚假5.16
15年0.31%和2016年2.33%,也没超出合理误差范围。几千员工哪能保证一点不出错的哪。。。有错吗,有!该罚吗,该罚!但感觉重了点,咱们多少还算创新。。。
其它的制度原因,造成唯一互联网上市公司乐视网犯错,我前面文章已经说过了,不再重复。因此,对于乐视网的处罚后索赔,要有个清醒认识。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仅存的互联网怪胎,过去和现在参与的人都不是一般的投资者,都是投机者,要自己多承担投机风险。
乐视网真正造成投资者或投机者损失的主要不是其年报虚假,因为,假设其后期虚假部分都是真利润或收入,又如何?增加的每股几分一毛钱利润或5%收入,能改变几百倍市盈率仍买入乐视网的投机者意愿吗?!
但是一堆违规操作和虚假承若等是明摆着的,以及竞争对手和银行抽贷或什么神秘原因。。。不用想了,随它们去平衡吧。结论就是,真正参与对乐视网索赔的股东会很少。。。如果真要算账,按过去的标准住牛棚是不够格的,直接拉出去枪毙!
乐视网的主要问题是面对未来。乐视网虚假数不大,但忽悠的比较大,没想到的非系统风险太严重,让很多投机者或疯投者遭遇了灭绝性损失,这也是事实。中小投资者不大看数据,却容易被忽悠,看市梦率?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把过去大家认同的泡沫做实。。。
把乐视网泡沫或生态或化反做实,为国家做贡献,这是乐视网各方未来唯一的目标!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