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艺术家、音乐家黎锦晖诞辰130周年
黎锦晖是中国流行音乐创始人,奠基人,被称为"中国流行音乐之父".。他的"靡靡之音",甚至有"黄色音乐"的鼻祖恶称,他受到当时社会腐朽风气影响也编写一些委靡颓废的歌舞音乐,如:《毛毛雨》、《桃花江》、《特别快车》、《妹妹我爱你》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受到当时音乐界的批评。
他是中国儿童歌舞剧的创始人,也是第一个中国歌舞学校的创办者。他创作的儿童歌舞剧与歌舞音乐,在人民大众中影响相当广泛。“五四”运动后的十年间,创作了十一部儿童歌舞剧和二十四首儿童歌舞表演曲而闻名全国。他创作的《毛毛雨》被音乐界公认为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
他的前妻徐来是电影明星,与南通出生的大明星赵丹合拍了《落花时节》、《女儿经》、《到西北去》等影片。被誉为“东方标准美人”她确实漂亮,赛过西施。后来嫁给国军中将唐生明。
他的女儿黎明晖是中国第一位流行歌坛女星,也是电影明星,与南通的龚秋霞合拍了《压岁钱》等电影。与赵丹合拍了《清明时节》等影片。与韩兰根合拍了《凤求凰》等影片。
黎锦晖( 1891年9月5日一1967年2月15日)儿童歌舞音乐作家,中国近代歌舞之父。
1936年后写过一些宣传抗日救亡的爱国歌曲,如《向前进攻》,标志着创作作风的转变。他创作的儿童歌舞剧的代表作有《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小小画家》、《神仙妹妹》等。儿童歌舞表演曲代表作有:《可邻的秋香》、《吹泡泡》等。二十年代,因创作了十一部儿童歌舞剧和二十国首儿童歌舞表演曲代表作有歌舞剧《麻雀和小孩》、《月明之夜》、《小小画家》,歌舞表演《可怜的秋香》、《好朋友来了》、《谁和我玩》、《神仙妹妹》等。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一般都采用童话的方式,向儿童传达真、善、美的道德情操,而其中的歌曲大都亲切、好唱、好记,再加以优美的舞蹈动作和真实的表演,对儿童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大家都喜欢演、喜欢看。
新中国成立后,黎锦晖长期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工作。除了为了几部美术影片配乐外,他还创作出版了一本儿童歌曲集。在1956年的“全国音乐周”上,刘少奇同志明确指示要上演他的儿童剧。在同年的“文代会”上,毛主席专门接见他,并谈到了在井冈山中央苏区时期,陈毅曾把《桃花江》中的歌词改编后,在红军中传唱这事。
新中国成立后,黎锦晖一直背负着“黄色”十字架。1957年,“百家争鸣”之际,他曾要求重新考虑他的《毛毛雨》、《葡萄仙子》等是否沾有“黄色”,但在那种政治形势下,终未有人敢作正面回答。其实,黎锦晖所写的情爱歌曲,多为情非所愿,他自己就有“十不写”的准则,如妓女唱的不写,猥亵的不写,“三妻四妾十美图”不写等等。但为了事业,他又不得不生产一些“卖身”之作。比如“明月歌舞社”曾因经费紧张而一度向米店赊账,险些被米店老板告到警方。为了筹钱,黎锦晖只得到英商百代唱片公司,按老板要求违心写歌,以“风花雪月”为演员换米换肉。又如赴南洋演出,因经营不善,歌舞社竟无回程路费,他只好向国内“卖歌求款”,在半年内写出百余首恋爱歌曲,以稿费把演员带回祖国。而“文革”前被判“十足”色情的《桃花江》,则是“十足”的蒙冤,这是黎锦晖及歌舞社被困马来西亚时,与夫人徐来在海边思念湖南家乡风景如画的桃花江,有感而作。
在半个世纪前的中国,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当时上海几家外商经营的大唱片公司,都以能约到黎锦晖的作品为骄傲,每个公司的大堂上都高悬黎锦晖的巨幅画像。在近现代中国的文化界,他是位多种成就集于一身的奇人。中国的音乐史、戏剧史、电影史、文学史、教育史他都占有重要席位,在有些领域,他更无愧于“奠基者”、“创始人”之誉,在上世纪20至40年代,他创造了中国文化事业的一个个“里程碑”。当然,他最重要的成就,首先是音乐。
抗战时赴重庆,1940年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委员。建国后,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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