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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别该是画“句号”的时候了

(2008-12-24 04:56:32)
标签:

胎儿性别

句号

女婴

广州市

杂谈

分类: 原创散文诗

胎儿性别鉴别该是画“句号”的时候了

 

 

逗号是女孩,句号是男孩。日前,广州市人大视察市计生局时,该部门负责人透露,有医生打暗语透露胎儿性别。记者从该部门获悉,个别区级或以下级别的医院确存在该行为。(《扬子晚报》 1223日)

小学里,我们就学过逗号和“句话”的用法,不曾想在今天这信息时代,居然有人利用这两个标点符号在胎儿性别鉴别上做文章,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聪明”。用“逗号”代表女孩,意思是仍需努力;用“句号”代表男孩,意思是成功了,多么形象而又确切。  

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的影响,使部分人尤其是农民无法放弃养儿防老的观念,男性的养儿防老往往还含有传宗接代的意思,因此这部分人往往选择放弃女婴,选择男婴。

而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在技术上可做胎儿性别鉴别。当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诞生并付之民用后,为个人生育意愿最大化体现有了客观条件,生男育女也能由双亲来决定,这主要是指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选择性流产、引产,还有轻视女婴造成的较高水平的女婴死亡率及溺弃女婴现象等,直接导致中国目前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如不正视,在不久将来,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统计,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0117,而正常的比例是103-107。根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将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

  国家卫生部门虽然多次严格要求设有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对医学上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但收效甚微,由于缺乏针对性法律约束,目前,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是规定有这些违法行为的医生要受到经济处罚,对医生本身没有太大的压力。我国法律对此缺乏明确具体的打击规定,尤其是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只罚款不坐牢而缺乏威慑力。像广州市少数小医院采用暗语提示进行胎儿性别鉴别,就更加重了监管的难度。

笔者建议应在《刑法》中增加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条款,依照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国家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财物,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应依照贪污罪贿赂罪从重处罚。同时,考虑目前已经有分离X、Y染色体的技术,如果这种技术被用于人类,就可能使母亲直接怀上男性胎儿。因此,为防患于未然,不仅要禁止采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还要严禁运用各种生物技术手段来破坏胎儿性别平衡

总之,为了祖国未来的人口平衡,为了我们的子孙不打光棍,

胎儿性别鉴别该是画“句号”的时候了。(金华海)

此稿刊发12月20日《新疆晨报》

新闻来源:http://www.yangtse.com/guonei/200812/t20081223_558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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