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调整的通知
(2011-07-26 10:26:54)
标签:
股票 |
分类: 时事新闻 |
关于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调整的通知 |
更新日期:2011-07-25 |
上期办发[2011]73号
各会员单位: 我所拟于8月1日起启用新结算系统,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有所调整。现通知如下: 新结算系统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 一、根据各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按成交明细逐笔计算交易手续费,采取四舍五入原则进行取舍; 二、在上述基础上汇总形成分合约、品种和会员的应缴交易手续费。 为方便会员结算系统与我所发布的数据核对,特提供我所老系统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供参考对比。 原结算系统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 一、计算出当日客户明细到合约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根据各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计算出对应的交易手续费,四舍五入形成客户在该合约上需缴付的交易手续费; 二、在上述基础上汇总形成分合约、品种和会员的应缴交易手续费。 相关事宜可联系我所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值班电话:021-68400802; 技术中心传真: 021-68400385;021-68401181。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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